李成文一进门,就看到任平生对面的沙发上坐着一个陌生中年男人,跟周围平天下的成员穿着不太一样。
平天下的所有人都是休闲装,怎么舒服怎么来,这个陌生男人穿着运动鞋,牛仔裤,上衣是一件西装外套,算是半商务半休闲的风格。
李成文只觉得眼前这套衣服和穿衣风格很熟悉,可是想不起来在哪里看到过别人这么穿。
看到李成文,任平生主动起身想要介绍双方。
那名陌生男人在见到李成文之后,主动起身握手,自我介绍道:“李先生好,我是雷米集团参谋部常伟成。”
常伟成介绍完之后,李成文也终于知道为什么他的穿衣风格这么眼熟了。
一切都源自雷布斯,这就是他的穿衣风格。
“你好。”
李成文伸出手握了握,有些疑惑,可他没有问,坐下来等着这个常伟成来问。
坐下来之后,他掏出了自己的雷米十至尊纪念版,放在桌子上。
常伟成看了一眼,眼中也有些笑意。
“李先生,你也是雷米手机的粉丝吗?”他笑着问道。
李成文给他倒了一杯茶,摇摇头道:“不是,我只是雷总的歌迷罢了。”
常伟成笑意更浓道:“有机会见到雷总,我会转告他的。”
“那敢情好!”李成文也笑了笑。
李成文手里的这部雷米十至尊纪念版,已经用了几个月。
他向来喜欢选择雷米,可从来不把自己当成是雷米这个品牌的粉丝。
粉丝这个词,在诞生之初是个中性词,用来划分不同的身份,可到了现在,已经成为一个带有贬义的词,经常跟不理性挂钩。
李成文喜欢的只是手机,一旦手机不好用了,就会马上换下一部,品牌效应,没什么太大作用。
他说自己是雷总的歌迷,也是一句调侃罢了,懂的都懂。
“李先生,这一趟我来,是代表了参谋部全体同仁的共同意见,想要投入资金支持平天下的慈善事业。”常伟成接着道。
常伟成有雷米集团的光环加持,李成文对他先生出一分亲近来,可听他这么说,又皱了皱眉头。
话说得好听,实际上还是为了利益而来,这一点不够坦诚,有违雷米这个品牌的理念。
任平生在旁边察言观色,知道李成文心里不太舒服。
这一趟常伟成没有先提前联络平天下的任何人,直接来到办公室机型洽谈,而且点名要见李成文,本质上就带着几分傲慢。
这种处事作风,他也很不喜欢,可是知道李成文对雷米集团的观感不错,这才答应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