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简临把胡蝶喜好拿捏的死死的。
胡蝶住在李景荣这里期间,顿顿吃的都是简临亲自下厨做的饭菜。
他清楚的知道胡蝶喜欢吃鱼,所以他会做各种各样的鱼。红烧的,清蒸的,每天换着花样的上。
并且,这些鱼在送到胡蝶面前的时候,都已经挑好了刺,胡蝶只需要吃就行了。
为了不让胡蝶感觉到不舒服,简临很少出现在胡蝶的面前,只在一日三餐的时候才会出现。
一段时日下来,就连李景荣都忍不住感叹:“这小子,真有他的啊,难怪你当初拿他当个宝呢。”
简临宠起一个人来,那可当真是放在心尖尖上的。让李景荣一个老头子看了都不免有了几分心动。
胡蝶看李景荣一眼,淡淡地说:“他做的再好……我也不记得。”
李景荣一愣,看了她一眼,然后说:“他不是说了吗?你永远不记得也没关系。”
“可我觉得有关系,”胡蝶盯着碗里挑好了刺的鱼,低声说:“他这样好,像是对另一个人的。而我,只是个后来者,是个小偷。还有,我根本无法回应。”
这就像一觉醒来院子里突然多了一颗果树,这颗果树的果实又大又甜,无比美好。但是,她却没有浇水施肥,没有看到这棵树开花结果的过程,莫名其妙的就享受到了这美妙的果实。
这让她觉得心慌,不踏实。
李景荣沉默了片刻,然后说:“或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患得患失?”
胡蝶翻了个白眼。
李景荣摇了摇头,说:“你就是想的太多了。不管是失忆前的你还是失忆后的你,他在乎的都是你,你不用有什么心理负担,他对你所有的好你都承受得起。没有你,就没有那小子的今日。”
简临这个人,就是胡蝶从小精心培育,浇水施肥给予阳光,一点一滴的培育成现在这个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