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冬日,吃一碗甜甜腻腻的八宝粥,暖胃又解馋。
善宝几个不拘尊卑的围着一张桌子坐了,各人面前一碗粥,中间是葱爆鹿肉、鸡块炖紫萁、红烧野猪肉、杂碎汤。
大清早的,吃这些个未免油腻,善宝用筷子指着这几样菜向小二道:“你确定这是早饭?”
那小二将油乎乎的抹布搭在肩头,谄笑着,初来店里做工时掌柜的交代,尽量给客人推荐大菜,大菜贵,中间赚得多,伙计的工钱就多,小二牢牢记住,逢着好说话的客人,便硬塞给人家几道大菜,方才善宝几个只明明白白的点了八宝粥,菜式却含糊,给他钻了空子,一口气给上了三道午间或是晚间才有的菜,即便是那碗平素客人喜欢在早晨吃的杂碎汤,也是搭配馒头烙饼吃的,八宝粥与汤很是不伦不类。
情知亏心,小二赔笑道:“小人不过是想让知县大人尝尝咱七星镇的美味。”
他也怕善宝几个纠缠此事,于是忙转移话题:“可惜了樊老爷,突然暴毙,说是吃了雷公镇祖家二爷送的棒槌才致死的,小的活了二十几年,只听说棒槌续命,没听说会吃死人的,怪哉怪哉!”
善宝刚拿着汤匙去舀那碗里的粥,听小二的话,她猛然看向秋煜,彼此目光交汇,彼此都在想,樊家这桩事,会不会与祖百富有关。
小二嘚吧嘚吧之后,见有其他客人上来,忙着去招呼了。
善宝吃了颗枣子入口,一壁问秋煜:“你说三天破案,是不是发现了什么?”
秋煜微微一笑,反问:“你说次日升堂指出潘氏害事主的凭据,是不是也发现了什么?”
善宝玩性起,拿起一根筷子递给秋煜,另根自己攥着,蘸了点茶水道:“仿效诸葛孔明与周公瑾,你我分别在桌子上写一个字。”
秋煜道了声好,执筷子如执笔,工工整整的写了个“血”。
善宝却一阵龙飞凤舞,也写了个“血”。
接着二人相视而笑。
秋煜说三天破案,是发现事主即樊老爷的儿子樊少爷头戴的软帽上有一滴血,他大胆猜测这血是事主的,当时潘姨娘说樊老爷服食人参后喷血而亡,即便能喷到樊少爷头上,然那厮当时并未在场,他帽子上的血唯有一种解释,是他杀了亲爹,当时鲜血飞溅,才溅到他帽子上,且他是有功夫的,不用刀枪,完全可以一掌一拳使人毙命。
所以秋煜与善宝,皆因为这一滴血而怀疑樊老爷是儿子所杀,不过善宝比秋煜更留意到潘姨娘与樊少爷四目交投,目光中有太多内容,因此怀疑他二人或许做了苟且之事,是以善宝故意在东跨院秋煜下榻处大声议论,说次日升堂,会指出潘姨娘害樊老爷的凭据,因她怀疑樊家把秋煜安排在东跨院住,不仅仅是因为那里相对独立安静,更因为东跨院有院公有丫鬟,便于偷窥偷听。
果然,晚上樊少爷便翻窗进了西厢房欲对她灭口。
因此,善宝几乎是确定樊老爷为亲生儿子和小妾合谋而害。
怎奈,现下又冒出了祖百富,樊老爷服食的人参是他送的,这案子,会不会与他有关呢?
事情趋于复杂,抽丝剥茧之后,善宝重又陷入迷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