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阳向晚,草木镀金。
林风高举素绢迎着萧乙,山风一吹,素绢猎猎如帜,上面那几个血红的大字刺得萧乙目痛——萧乙,我喜欢你!
大胆直白朴素坦荡热烈拙劣可爱顽皮的表达。
男女婚姻,从来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纵使江湖儿女不屑世俗,也都还遵循个矜持,一个女子这样对一个男人来表达爱意,李青昭是旷古第一人,所以,萧乙震得灵台突突,手一软,宝剑掉落,幸好他反应够快,脚尖一勾,重新捞住宝剑在手,如今他是朝廷缉捕的要犯,不敢掉以轻心,是以再次用剑指着林风,轻蔑的一笑:“用这种伎俩来诓我,打错了你的算盘。”
林风哗啦收了白绸,几步奔到萧乙面前,明明见萧乙手中有兵器,萧乙身边的兵丁手中亦是有兵器,他还是无所顾忌,萧乙却用手中的宝剑将他挡在两步之外。
那冰冷的剑尖抵着林风的心口,林风垂眸看看,凛然一笑,指着素绢上的字道:“这不是朱砂,这是李姑娘的血。”
血!
萧乙挑起浓眉,颈上青筋暴突,攥紧的手能听见骨节咯嘣之声。
林风晓得他对自己有戒心,于是将素绢迅速折叠,接着抛了过去:“自己看罢。”
萧乙挺剑挑住,慢慢放在自己眼前。
林风道:“这是李姑娘咬破手指写的,她说你虽然不识她的字,但识她的心。”
萧乙神鬼不知的一声微叹,抖开素绢摩挲着那字,习武之人,还是能分辨出这是不是人的血,而他眼前出现了这样一个场景,他决绝的对李青昭说“我不喜欢你”后离去,李青昭傻傻的站着,站成一根木桩,心碎的声音他是听得到的。
林风观其神色,趁热打铁道:“李姑娘要你离开陵王,不是为了别个,不是为了让你娶她,她说只想你活着。”
素绢上,啪嗒落了一滴泪,萧乙自认是个命途多舛的人,活了二十几年,从未有人这样待他过,是以昂藏七尺的男人,当众洒泪,他不好抬头,轻声道:“你觉得我会信你的话么。”
林风手指着他:“你!”
气得不知该怎么表达了。
萧乙头一扬,袖子拂在脸上,顷刻泪痕不见,冷笑一声看着林风:“留下银子,你走吧。”
话不投机,林风手在腰间一摸,抽出宛若腰带盘在腰间的软剑,鄙薄道:“李姑娘真是瞎眼了,喜欢上你这么个草木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