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斯目光冰冷,脸上浮现狼一般的阴狠之色,曾经的村子毁在黑帮手上,他最讨厌的就是黑帮!
“拔剑!”
长枪适合战场,攻击距离远,一击致命,但在敌众我寡的近身搏斗战中,可攻可守的长剑更佳。
“刷刷刷!”
兰斯是军中高级士官,掌管一个营的兵力,这十三个人是他的亲兵,黑帮青年们拿出小刀、匕首、铁棍等武器。
“准备团战。”兰斯冷笑一声,他要用实际行动证明,黑帮势力挑错对手了。
“兄弟们,上啊!”黑帮青年从四面八方向兰斯小队冲来。
“保持阵型,大家不要分得太开。”兰斯道。
兰斯率先掠向小刀青年,与其被动防御,他倾向于主动进攻,掌控战斗节奏。
这名青年见兰斯以一敌五还敢大胆攻击,他嚎叫着举起小刀,将面前挥舞得密不透风。
但在兰斯眼中,这显然破绽百出,寻找到一个空隙,他一剑刺下去,小刀青年捂着肩膀跑开了。
“咻!”
兰斯回头一看,金属棒带着劲风砸向来,他身形暴退堪堪躲过这一击,右侧方向闪烁起阴冷寒光。
大脑还没做决定,身体提前作出反应,兰斯一剑将匕首打飞,并刺伤青年的手腕。
“啊!”
那青年惊恐大叫,捂着血淋淋的手腕逃掉。
对方人多势众,能同时攻击的最多只有五个,只要能应付这五个,便可在团战中如鱼得水。
兰斯有这个本领,手下亲兵虽差一筹,也参加过多次战役,同时对付三个不成问题,受到伤害继续战斗。
“嗯?”
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大叫着向兰斯冲来,他脸上稚气未脱,冲锋时害怕地闭上眼睛。
兰斯心中叹气,黑帮害人不浅,让少年误入歧途,与之年龄相仿的还有十多个。
他一脚踢出,把少年踢飞到数米远的路边,随即不省人事。
战斗结束。
兰斯无伤,手下人人挂彩,更惨的是黑帮青年,倒在地上哀鸿遍野,像蠕动的蛆虫。
他们自以为经历过帮派火拼,就能和上过战场的士兵较量,结果是错误的。
“还有谁?”
兰斯的军靴踩在所谓头目的脸上,他身上有很多血,全是别人的。
还能站立的吞了口唾沫,在战圈外双腿颤栗,抵抗不住恐惧逃向街道尽头。
“前进,和三小队汇合。”兰斯冷酷道。
破晓之前,势要拿下白鸥全城,大将冬里下了死命令。
临时作战指挥部。
“可恶。”冬里拍到地图上,攻城没难住他,巷战拖住大军不少时间。
巷战是种特殊的战役,不利于将领指挥,空间狭小大军无法摆开阵型,还有复杂的地理环境。
士兵们为了占领一座楼,和狂信徒打得不可开交,不像是严肃的大战,像黑道帮派的火拼。
不过正规军始终是正规军,已拿下城内大半街区,往珍珠堡方向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