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会元书店的陈恪可不知道这么多。
他现在正忙得不亦乐乎。
排队的人流络绎不绝,已经把整个书店的座位全部占据。
他们如饥似渴一般的翻阅着手里的《诛仙》已经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
嘴里更是发出连连赞叹。
“太精彩了。”
“怎么可以有这么厉害的奇思妙想。”
“各种绚丽的法宝,加上缠绵悱恻的男女之情,修仙的生活真是太打动人了。”
“我什么时候才能有张小凡的幸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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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时代的普通人来说,活动的范围一般不会大于两座高山之间,两座大城池之间。
而且,凡俗的生活枯燥乏味不说,而且充斥着无处不在的压力。
普通人被生活的压力压得气喘吁吁,步履维艰。
而现在,诛仙却为大家展现出了另外一种生活。
这种生活,高来高去,飘然欲仙。
有各种神奇的法诀,有各种灵宝灵兽,还有美丽的仙子,多情的魔女。
和这种生活比起来,现实的生活单调乏味不说,而且还带着一些辛酸和血泪。
所以,他们看到《诛仙》里的世界,自然一下子沉迷了下去,不愿意出来了。
当然,如果他们真的转身到了诛仙世界,而且没有开启主角光环的话,过的也依然不可能太好。
好好的看书,体验书里的另外一种人生,而清醒过后,乖乖的过现实的生活,也许才是看小说正确的态度。
同时,朝歌城中,一声声敲锣打鼓的声音在大街小巷中响起。
“仙侠最新巨着。”
“萧鼎大神全新作品《诛仙》震撼发布。”
“甫一出世,便横扫星空陆地。”
这是陈恪让飞廉准备的说书队。
飞廉总共准备了十二支说书队。
每一个队伍都有三个人,其中一个是主要的说书人,而旁边两人则是吆喝和召集人流的助手。
此时,助手已经召集过来一大波人。
“这是在干什么啊???”
“什么仙侠,什么诛仙,好奇怪啊。”
能够在朝歌城中生活的,一般多少还是有些积蓄的。
毕竟,京城居,大不易。
他们能够在朝歌城立脚,多少还是有些实力的。
听到这边有热闹的事情发生,所以,这些闲人顿时一哄而上,把说书人给围拢了上来。
“说书的,你这次又有什么故事啊。”
“是啊,上回那个人皇大战无支祁还算精彩,不知道今天这个故事是不是能够超出上一回的故事。”
“我看没法超越,人皇大战无支祁都是经典故事了,这么多年了,暂时还没有听说过更加精彩的故事。”
围拢过来的这些百姓一般知识水平不是太高,所以,让他们去翻看小说的话,会非常困难,但是,如果让他们听听故事的,那就要容易多了。
“列位列位。”
“这一回是一个全新的故事,说的是一个叫做张小凡的少年,手持一根烧火棍,孤独的面对整个世界的故事。”
“故事的起源,要从很久很久以前说起。”
“在那个时候,是没有什么神灵幽魂的说法的,但是,人类见电闪雷鸣、狂风暴雨、天灾人祸,诸般奇异之事,绝非人力所能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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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书人娓娓道来,把一卷诛仙缓缓的呈现在了众人面前。
慢慢的,说书人周边汇聚过来的听众越来越多了。
十二支说书队伍,聚集过来的听众不是一个小数目。
而这些人在听书的时候,心情起伏的时候,信仰值开始大量的产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