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读过的最美的一本书。年轻的人儿啊,不要轻易说抱歉,因为那时,你给予与被给予的时候,幸福过。而不知道为什么,我每次退回那种幸福中,我就会在说不出的痛里汲取一些前进的力量。
我在年轻的时候,爱过一位绅士。我还记得他住在山崖上的古堡里,于是信步拜访。我知道他不在那了,唉!时间总是让人分不清人和房子谁才是真正的主人。静谧的夜,惨白的月光下,是华丽的古屋。我轻轻推开虚掩上的门,一个小巧的客厅便在这月光的洗濯下映入眼帘,只肖看上一眼就觉得温暖的壁炉前,是一把铁制的摇椅,安安静静地趴在镶有花纹的深色地摊上,桌子上的罐子还坐在盘子里,似乎在听夜莺歌唱。我抚摸着染尘的墙面,思绪,又回到了那个时候去了……
不过,我们可以更积极地追求,但是没错,得建立在独立自由的前提,于是,路还很长。而且,完美的爱总是残缺与磨折的,在破败中绽放着它的美,至高至圣的,残缺。(当然还有其他种类的爱,这里为狭义。)
爱,像美丽而又易于凋谢的花朵,又像璀璨而永恒的宝石。
个人觉得《简?爱》要比《爱玛》好看。故事更加轻松,对话也诙谐一些,环境描写和心理描写更多,或许是第一人称更能走进读者心里吧。
夫英雄者胸怀大志,腹有良策。虽身处逆境,也应当屈身守分以待天时,如龙般能升能隐,能大能小。
爱慕是强烈而深切的仰慕与喜欢,爱情却更像是一门难懂得艺术。爱慕是一个人的事,爱情是两个人的事。舔狗的话又不一样了,舔狗是一项技术活。嗯,爱慕的收获会很大,它可能会让你多收获一份灵魂,爱慕过的人如读过的书,可能不会再翻开,然而她,早就成为了自己的一部分。你的气质里,包含着你爱的人,你读的书,你走过的路。
如何写小说呢?首先要扩展每一章的字数,提高到5000字,首先要注意,自己的生活是怎么样的,鉴于自己还没有什么生活,可以先塑造一些人物,他会有什么属性,随着每天时间线的流逝,他会产生什么动作。不必刻意记住生命中的每一个细节,只需用心体会每分每秒,灵感,将源源涌出。
虚拟的幻想,由祝福而产生的幻想。要写出一种孤独感,那就必须要有乐景来衬托。所以每章2500还是太少了,反而字很少,故事又分散,不成体。
若喜欢的人会出现
那无论如何都会去
见她一面
偷偷摸摸不让她知道
是我仅能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