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脑袋都已经搬家了,还怎么接?”我大感荒谬。
“嘿嘿,这不是你现在需要理会的事情,等你找到我的尸体,我自会告诉你怎么接回脑袋。”它说。
我忍不住打了个寒碜,难道搬家了的脑袋还真能接回去?
“我的身体在祥和医院太平间,只要你进去了,自然会很容易看到我的身体,之后你把它带回你家就行。”它又说。
我靠,开什么玩笑,这是偷尸,是犯罪的,要是被人看到报警,我就得去蹲局子了,因此我立马拒绝道:“不行,我可以把脑袋带到太平间去接回你的身体,但绝对不能把尸体带回家。”
“可以啊,但你这么做的话,我不会除去尸斑,你妥妥的会成为我的鬼妻。”它说。
它威胁我!真是气死我了。
“好了,今晚的谈话很愉快,我等你的好消息,拜拜老婆。”它发了最后一条短信。
它奶奶的,这只鬼真不要脸。
现在看来,这件事情还远远没完,而这只鬼擅长出尔反尔,我想即便最后把尸体带回来接上了脑袋,它都不一定会把尸斑除去。
如此一想,我心里老大不是滋味,肯定是上辈子造了孽,这辈子让我偿还来了。
算了,多想也没用,无论尸斑最后会不会被除去,我也只能照它说的做,不然它肯定不会除去尸斑。
随即我去洗了个澡,感觉肚子很饿,就泡了桶泡面,可吃着吃着,我感觉角落里有双眼睛看着我,扭头一看,发现裹着脑袋的上衣松了,那颗脑袋露了出来,翻白的眼珠直直的盯着我,让我头皮瞬间炸开,立马跑进了卧室。
我的妈呀,跟一颗脑袋独处一室真是吓死人了。
我定了定神,不敢回去吃剩下的泡面,直接上床睡了。
这一睡,直到第二天中午我才醒过来,发现尸斑已经像是一只巴掌一样围在了脖子上,周围的皮肤还发出了一股子腐臭味,让我心慌得紧。
我稍稍洗漱了下,叫了份外卖吃了就围上围巾出门打车,去了祥和医院。
偷尸这种颇有技术含量的事情自然要在晚上才能干,但此前我得看看医院内外的环境,为晚上的偷尸行动制定一条可行的计划。
这就是家小医院,离市中心是有些远的,跟郊区很近,周边算不上繁华,有些许的冷清。
太平间一般在医院地下室,可经过探索发现,这家医院压根没有地下室,而且很奇葩的把太平间设在了门诊大楼顶层的走廊尽头!
此时太平间的铁门紧闭,我有些犯愁,没有钥匙的话,就算到了晚上我也偷不出尸体,毕竟我不会开锁,更何况医院还有监控。
“喂,什么人,在那干什么呢?”忽然,身后响起了一道呵斥声。
我转身一看,是个年轻的男人,没有穿医院制服,看起来有些脸熟。
“王晓晓?”他忽然惊呼。
我顿时一愣,问道:“你认识我?”
“我了个去,你真是贵人多忘事,我是你初中同桌刘雄啊。”他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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