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会这个?”
“自己琢磨的,看到那些人玩孔明灯,还能载物,所以就想着是不是灯越大,能栽的物体就越多,所出就琢磨了这个,走吧,不是饿了吗?我们去找吃的。”
遥楚看看四周:“这里是哪里都不知道,哪有什么吃的?”
“刚刚我降落的时候看到那边有一片玉米地,这个季节玉米应该可以吃了,为夫给你做烤玉米。”
两个人往山下走,周围一片漆黑,找了好一会才找到下山的路,两个人牵着手一前一后的往下走。
山下果然有一片玉米地,玉米地的周围有一些房屋,这个地方应该是一个村庄。
不过他们到达玉米地的时候只能看到眼前的玉米,根本看不到人家,青绿『色』的玉米杆子将视线遮挡完了。
凤景澜的动作很快,撕开了玉米棒子,用手指甲去掐玉米粒,若是鲜嫩多汁的就掰下来,若是太嫩就放弃,太老也放弃。
这个时候玉米还还算太包满,凤景澜找了一圈才够着了六个玉米棒子。
遥楚见凤景澜还要再去掰,连忙道:“够了吧,够吃了。”
凤景澜看了一下,六包,应该查不多了,然后弯腰去扒开玉米杆子。
“你干什么?”遥楚站在身后不解的问道。
凤景澜身子灵活的钻进玉米地:“找红薯啊,烤红薯可香的很,你在这里等我。”
“这是玉米地,怎么会有红薯呢?”遥楚取笑凤景澜。
凤景澜一边挖地一边道:“一听这话就知道你不懂,这红薯才是主要作物,玉米是辅,这红薯和玉米套种不仅是合理利用土地,还能增加产量,防止虫害。”
遥楚吐吐舌头,她行走江湖多年,对颇了解百姓的生活,自以为够接地气了,没想到凤景澜懂的,经历的,要比她想象的更多,难怪他能深得南晋百姓爱戴,想必跟他的付出分不开的。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传来了狗叫声,然后一阵紧锣密鼓!
遥楚一惊:“怎么了?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接着狗叫声更加密集了,听到人在喊:“抓贼呀,抓贼啊。”
然后许多百姓家中都亮起了烛火,小村庄一下子沸腾了起来。
“楚京境内居然有贼,我去看看,活的不耐烦了!”
遥楚放下去玉米棒子,就要走出玉米地,却看到一伙青壮年提着扁担,扛着锄头等武器向他们这个方向来。
而且冲在前面的是几条狗!
“笨蛋,他们说的贼是我们,还不快跑!”凤景澜一手提着红薯,一边捡起遥楚丢在地上的玉米棒子,拉着遥楚往山里跑。
遥楚满头黑线,尴尬的不行。
掰个玉米,挖个红薯也算是偷吗?这不是自己劳动所得吗?
“愣着干什么,一国公主当贼偷百姓的玉米和红薯,说出去好听吗?”
遥楚一愣,脸蛋一红一白,赶紧追上凤景澜就往来时的路上跑。
“快追,他们一定就在附近,这里还有被糟蹋的玉米和红薯。”
“带上猎狗,一定要把那小贼找出来打死。”
“对,咱们辛辛苦苦种的粮食,不能被这些挨千刀的给糟蹋了。”
“我家的玉米啊,这好不容易挨过了旱灾和水灾,就剩下这么点东西,这下子怎么活啊。”
遥楚听到百姓们愤怒的话,心中忽然很酸楚,这些东西对他们来说真的太普通了,甚至普通的几乎都没吃过,但是对老百姓来说,这些却是他们下半年的口粮,他们一时兴起,却可能让老百姓饿肚子。
凤景澜这个时候掏出了一个钱袋子递给遥楚,然后给了遥楚一个鼓励的眼神。
遥楚看着那钱袋子,笑了起来。
正当那大爷哭天抢地的时候,一个钱袋子掉在了他的眼前,捡起来一看,里面有一袋的碎银子。
虽然那帮百姓们不追了,可是那猎狗却咬着两人不放,追得两人慌不择路的跑。
遥楚跑在前面,扯着后面的凤景澜,而凤景澜的衣服兜着玉米棒子和红薯。
“汪汪汪……汪汪汪……”
“玉米棒子掉了。”突然凤景澜停了下来,而身后追上来的猎狗跟饿狼似得扑上来。
“掉了就掉了……”
“不行,你不是说饿了吗?”
“你想被狗咬吗?”遥楚没好气的说道:“要传出去,你堂堂南晋太子因为偷东西被狗咬了,看你面子往哪里搁。”
“你也是一国公主,名震天下的公子云,说出去一样丢人。”
凤景澜回过身去捡起玉米棒子,那猎狗一口就扑上来,凤景澜捡起其中一个玉米棒子塞进了猎狗的嘴里,然后有拽着玉米叶子将玉米扯出来。
那猎狗还要再扑,凤景澜故技重施,一根长长的玉米棒子又『插』进了猎狗的嘴里。
这次猎狗学乖了,汪汪的叫着,却不敢再张嘴了,但是却仰头汹涌的啸了一声。
“要不要吃狗肉?”凤景澜回过头来问遥楚,眼睛里面满是逗狗的戏谑。
遥楚无奈的抚额:“它这是在召唤同伴,你若还不走就不是吃狗肉了,而是猎狗吃太子肉,你会成为古今历史上第一个被狗吃了的太子。”
凤景澜的脸垮了下来:“那咱更得毁尸灭迹了,不然这猎狗跟着咱们,迟早得被那些狗找到。”
说着,凤景澜用手中的红薯藤拧成一股绳子,然后将猎狗的头捆住,然后将藤的另外一头栓在晃动的玉米杆子上。
遥楚不知道从哪里扯了一把奇怪的草,捏碎之后散发着淡淡的薄荷香味,然后将草往猎狗的鼻子上蹭。
“你这是干什么?”
“这狗记住了咱们的气味,它若是挣脱了,肯定要追着我们跑,这是野薄荷,有刺激作用,糊在它鼻子上,他就会暂时失去嗅觉。”
遥楚的野薄荷弄在狗鼻子上,狗鼻子猛的打了一个打喷嚏,差点喷到遥楚的脸上,遥楚一脸嫌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