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皇后区,如果有机会的话林峰的确想回去看看。只不过他们原先住的地方已经改造成了公园,再也没有之前的感觉。
现在相比洛杉矶,那座加里史密斯从小成长的城市倒显得有些陌生。
比赛当天,林峰早早离开酒店,一个人去了皇后区闲逛。
回到熟悉的第三大街,这条承载“他”记忆的街道只剩下些残痕,其中比利他们涂鸦的一角还能看到点痕迹。
去年“救”走克洛伊的那栋烂尾楼还在,跟周围的建筑风格大不相同,显得很扎眼。
老姐伊芙琳曾经工作过的便利店也依然存在,当初拿林峰开玩笑的那位大姐正在整理货物。
那些都还是老样子,大伙似乎并没有因为林峰的出现而改变什么。当然林峰只是一名有些名气的职业篮球手而已,对于仍然生活在这里居民来说并没有什么与众不同。
纽约是一座大城市,这次重新回来,林峰打算去一趟“自己”的母校,不是雪城大学,而是一所叫赫尔山的中学。
这不是林峰自己的意思,安德鲁老爹要他帮忙拜访一位叫做弗雷德·刘易斯的老朋友。
在那所初中,“他”有着丰富的过去,某些事迹依然会被后辈们津津乐道。
曾经的安德鲁老爹也是一名初中篮球教练,和弗雷德·刘易斯让名不见经传的赫尔山中学在纽约地区变得小有名气。
见到刘易斯时是在赫尔山初中的室内篮球场,这位老爹的旧友头发白了一半,但是身体依然硬朗。
让林峰高兴的是,赫尔山中学退役了他曾经穿过的8号球衣,尽管这跟他没什么关系,都是加里·史密斯的荣誉。
当年代表赫尔山出战纽约州的中学联赛,场均三十几分,对于十四五岁的孩子来说很难得。
“加里·史密斯!全美最炙手可热的超级新星,哈哈哈!知道你能来我很高兴,说实在的你老爹的生活让我嫉妒。”
刘易斯大叔热情地张开了双臂。
说实话林峰跟他并不熟悉,只是体内那股被尘封的记忆让他觉得心头一暖。
那些正在练习的小球员见到他后露出欣喜的表情,这所学校很多少年拿他当偶像。
在学校篮球场上偶尔能见到身穿湖人11号球衣的篮球手,他们都认识林峰,在这里就好像从未离开一样。
刘易斯大叔继续追寻着自己的篮球梦,他拍了拍林峰的肩膀笑着说道:“抛开那些花边新闻,你的确是个不错的小伙,至少篮球场上是这么回事。”
“看看场上的那些小伙子了么,他们都以你从这里毕业而骄傲。也有人梦想进入NBA,像你那样在世界上最棒的篮球场展现自我。”
林峰让他说的有些得意,没想到在“老家”还留有自己的故事。
他打算跟那些孩子们讲讲人生道理,尽管他只是一名联盟菜鸟,但在孩子们眼里就是一名超级勇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