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一定进展,我们目前可以确定,车祸不是意外或偶发事件。”
“是灵异事件?”
“是的。死者应该是看到了马路上的一个小孩鬼魂,没有分清人和鬼的区别,贸然救援,导致了车祸。”
“那个小孩……是怎么回事?”
“我们目前还在调查中。目前可以确定的是,他并非死在那条路上。”
“哦,我知道了。麻烦你们了。”
“有新进展,我们会主动联系您的。”
“嗯,好的。”
2008年5月24日,调查出平南市内同类型事故多发地点12处,最初爆发地点为阜仪路,时间为2001年10月30日,死者柳宁。
附:案件卷宗影印本;事故表格一份。
2008年5月27日,联系到柳宁遗孀谭亚琦。音频文件0.wav。
“您好,谭小姐。”
“你们好。你们就是那个交通事故专题的记者?”
“是的。很冒昧打扰您了。”
“没关系。你们是要问柳宁的事情吧?”
“是的。能否请您详细说一下当天发生的事情?”
“你们有向警察那边要调查报告吗?”
“我们看过了档案,您当时和柳先生同行,但似乎是刺激过大,并未做笔录。”
“嗯,是刺激挺大的,呵呵。”
“当时发生了什么?”
“你们信这个世界上有鬼吗?”
“什么?您的意思是,柳先生的死和鬼有关?”
“对,我看到了鬼。”
“能说一下当时发生的事情吗?”
“你们不觉得我发疯了?”
“我们不认为您在发疯。您可能真的是看到鬼了。”
“……呵,不管你们是不是敷衍我,我……很谢谢你们这么说……”
“谭小姐,现在能告诉我们那天发生什么了吗?”
“要说的话,就不止是说那天的事情了。”
“没关系,您可以慢慢说,任何您觉得有关的事情都可以。”
“我家隔壁住着三世同堂的一家人。那一家人挺恶心的,没道德,在楼道里面扔垃圾、高空抛物、随地吐痰,还有乱堆东西堵住逃生通道,大半夜的电视声音开到全楼都听见,这些事情他们都做过。物业来过,居委会来过,警察也来过,都没用!他们老的是老不死,儿子媳妇是泼皮无赖,他们家的那个小孩也是个小赤佬!一家子都是祸害!我要知道那小赤佬会做出那种事情,我先就掐死了他!”
“谭小姐,您所说的小孩就是您看到的鬼吗?”
“你……对,就是那个鬼。他真的不是个东西!”
“谭小姐,事情已经过去了,还请您冷静一些,告诉我们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也能向其他人揭露真相。您丈夫不是违章活该赔了性命的人。”
“他当然不是那种人。他是去救人的……那个小赤佬……我们家和他家就吵过好几次架了。他有一次拿了水枪追着我喷,我动手打了他,我们两家就彻底结仇。他们是没脸没皮的那种渣滓,我父母受不了,都准备搬家了。他们就打赢了胜仗一样,那小赤佬又拿了水枪来射我,我想要抓住他,只抓到了水枪,他人逃掉了。那天,他死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