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的地方不知道,作者家乡布票每人每年是一丈二尺布,当年的那种咔叽布,花格子包括灯芯绒都是窄幅,大人要五尺布才能做一件衣服。
一丈二尺布票,只能做一套衣服,最多再来一条短裤。
而很多家庭就连一丈二尺布的布票都没钱买回去做衣服穿,而是拿去卖。
布票可以卖钱的,记得差不多两毛钱一尺布票,一个人一丈二尺布的布票,可以卖到两块多钱。
现在两块多钱吃两个棒棒糖,当年两块多钱能买很多东西。
火柴两分钱一小箱,盐1毛5一斤,煤油好像3毛8,食品经营站的计划肉是8毛8,后来卖9毛9,但一般人没有肉票买不到,也没钱买。
就是生产队和自己家里人杀猪过年,一头猪需要一张毛猪票。
毛猪票要卖毛猪到食品经营站才领得到,一头猪一张毛猪票。
一张毛猪票差不多能买到一头猪的钱,所以当年很多家庭都杀不起猪,最起码杀不起一个全的。
大多数的家庭只能吃半边。
把猪拉到食品经营站专门准备的杀猪点,猪杀掉以后,自己吃半边,卖掉半边跟国家。
这样的好处除了不要毛猪票,然后可以领到25斤两的粮票,另外肉好像是七毛多还是八毛多一斤,具体多少记不太清楚了,因为当年作者也太小。
当年的粮票到粮站买米好像是1毛3毛几,很便宜,但是只有乡镇户口的居民,还有正式国家户口的工作人员才领得到这样的粮票。
农民门儿都没有,每年还要交粮。
记忆最深刻的就是生产队杀私猪,因为要毛猪票没有,所以只能偷着杀。
一般到天黑以后专门安排人杀猪,夜半的时候才分肉,每户家只能去一个人,不能大声的说话,也不能停留太久,分了肉就走。
这就是当年的生活写照。
而生产队杀猪,对小孩子来说是最快乐,最幸福的时候。
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分猪血旺。
队上专门负责的人把猪血旺弄成半生不熟的,装了一大盆,每户派去一个小孩儿拿着一只碗,全部把碗摆在一起,加起来几十个碗。
四周围满了小孩儿,大的十一二岁,小的五六岁,全部瞪大眼睛望着盆里的猪血旺。
看着分血旺的人把血旺一一分到每个碗里,如果发现自家碗里的血旺少那么一点,就会大声的嚷嚷起来:
“叔叔,你看我们家碗里那么少,加一点,加一点...”
分血旺的人用眼睛瞄了瞄,如果发现确实少了,就搞姆指那么大一点放进去。
如果差不多,理都不理你。
等分完后,所有小孩儿兴高采烈的端着自家的碗往回跑。
半路上忍不住要偷吃一点儿,但不敢吃的太多,如果回家大人发现没了,准挨揍。
当年的小孩儿可不比现在,除了少数父母脾气特别好的人家,大多数小孩儿挨揍简直是家常便饭。
别说在家里,在学校调皮被老师揍,也并不稀奇呀。
扯远了,话说路远走出家门,在外面坐了有几分钟,从仓库里面拿出一瓶酱油,扭开瓶盖儿,把酱油倒进自己从家里面拿出来的酱油瓶,又把空的酱油瓶扔进自己的仓库,晃晃悠悠的拿着酱油回家吃面去了。
嘴里还哼着当年很流行的歌:
我爱北京天安门,
天安门上太阳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