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穿过山谷,放开步子,走了五六里地,来到一处落叶林中,再走一程,便看到前面有座小桥,架在流动的溪水之上。小桥的后面,却是几间木屋,这些木屋均是从溪水里打桩支撑起来,也是处在溪水之上的。
“前辈这处地方,可算得上是世外桃源了!”沈孤鸿赞道。
老翁道:“这附近多有土匪出没,算什么世外桃源?”
沈孤鸿笑道:“以您的本事,哪个土匪敢进你这里来?”
老翁笑了笑,悠悠道:“有杨家将在,边境百姓的生活确实要稳定一些,唉,只可惜杨老令公······”
沈孤鸿道:“莫非前辈认识老令公?”
老翁闻言,像是在回忆什么,良久,叹息一声,道:“认识又如何?不认识又如何?”
沈孤鸿道:“您和老令公都是一类人,心忧百姓,想必您今日打猎不会打到狼牙村去吧?定然是知道那些土匪的勾当,过去收拾他们的。”
此间树林茂密,要什么样的猎物没有?沈孤鸿乃是心细之人,自然能发现其间端倪。
老翁目光一闪,淡淡道:“小老儿只是个普通百姓,怎能与老令公相比?只是会点拳脚功夫,平日里杀两个为土匪,给百姓和商旅们一个安稳些环境罢了,对了,还未请教阁下高姓大名?”
“不敢,在下沈孤鸿,请教前辈名讳?”沈孤鸿恭敬的行了一礼,说道。在先前之时,沈孤鸿已经报过『性』命,只是这老翁忘记了。沈孤鸿再次报姓名,却也没有在意太多。
老翁道:“小老儿陆归信!”
沈孤鸿闻言顿时一惊,喃喃道:“原来是箭神陆归信陆老前辈,以此箭术,我早该想到了!”
陆归信的大名,那可是响当当的,当初他也进过军营,参加雍熙北伐,只是不与杨业不在同一路大军。十余年来,陆归信已经不在江湖出没,谁能想到他会隐居边关,专门杀那些打劫的土匪,保一方百姓安宁?
陆归信道:“区区贱名,何足挂齿?走,咱们去烤兔子去!”
沈孤鸿既然知道了陆归信的身份,对他自是尊敬无比,当下接过陆归信手中的兔子,打了一盆水,开始忙活。
陆归信捡来干柴,堆在溪水畔上,大火生起,熊熊燃烧。陆归信又拿来一个铁架子架在上面,将洗好的兔子串好,抹上油盐,便开始烤了。
不一会儿,整只兔子烤的发黄,看着都极有食欲。陆归信这时将大火熄灭,只留下烧红了的炭火继续烘烤兔子,烤了一会,又放了些佐料。
“你等着,我去拿酒来!”陆归信对于自己的的手艺,那可是相当自信。
沈孤鸿坐在炭火旁边,闻着那香味,不由吞了吞口水。陆归信拿来一坛子酒和两个碗。将酒坛开封之后,一股醇香弥散开来,不用喝,闻着也有几分醉意。
“啧啧,这老汾酒果然够味,加上这世间最好的兔肉,简直绝配,哈哈,来,咱们先喝上一碗!”陆归信将酒倒入两个碗中,自端起一碗,另一碗自然是给沈孤鸿的。
二人碰了一下酒碗,各自饮完碗中的汾酒,沈孤鸿赞道:“果然是好酒!”
陆归信微微一笑,撕下一只兔子的前腿递给沈孤鸿,道:“这兔子的后腿虽然肥,但是最好吃的还是前腿,尝尝小老儿的手艺。”
沈孤鸿接过兔腿,轻咬一口,细细咀嚼,眼睛忽地亮起来,赞道“前辈这手艺,当真天下无双。”
陆归信对自己的手艺向来自信,别人夸他箭法如神,他都不怎么高兴,最为欢喜的,还是别人称道他的手艺。当下沈孤鸿这话他可是极为愿意听的,哈哈一笑,道:“来,喝酒!”
二人你一晚,我一碗的,不一会儿,一坛子汾酒便去了一半,兔子也吃得差不多了。
“唉,来这里将近十年了,今日喝酒最是痛快!”陆归信背靠着一块大石头,醉眼朦胧间,却是欢喜至极。
沈孤鸿的酒量与陆归信相差无几,只是这老汾酒确实够味,当下他已经感觉有点头晕。只听他道:“前辈的酒确实好!”
陆归信睁开眼睛,道:“酒好也要有人懂才好。唉,幽云十六州啊,我大宋的土地啊!”
陆归信说着说着,竟敢已是老泪纵横,沈孤鸿受其感染,也颇是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