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后,阿育王都城辛里德中一座巨大繁华的府邸,门口立着两座巨蛇石像,黑漆漆的门上方,悬挂一块神木雕成的扁,上书一串金色的字符,翻译成帝国的话,就是“朱迪大公府“。
“父亲,听说您的第十军不久前出了一个英雄少年,不仅大败了罕王第三军的穆罕耶的偷袭,甚至还毁掉了他们的储备地,斩杀了整个第三军的统帅部。这事可是真的么?“府中一座书房内,一个看起来大概二十出头的女子,满头扎成了许多的小辫子,披在金晃晃的衣服上面。她的面目立体感很好,皮肤微黑,眼睛大大的,额头上还点着一点朱红。她紧挨着一个头发白了一半的男子,两只手臂缠绕着男子的手臂,正娇滴滴地问话。
男子盯着书桌上的一本书,听见女儿问话,慈祥地转过头,“丫头,你从哪听来的?“
“嘻嘻,是不久前那个大胡子将军跟我说的。我看到了他,就缠着他跟我讲打仗的事。是他就和我讲了那个少年和他打斗的场景,简直精彩极了!“女子松开她父亲的手臂,两只柔苡紧握在一起撑住下巴,两只眼睛也睁得圆圆的,好像人就在她的面前。
男子没有注意到这么多,他起身站起来,整理了一下白袍,一股威严透露出来。女儿提到这件事情,他似乎有些生气,“哼,杰拉德那个蠢货,不善用人,险些酿成大祸!居然还敢在军中豢养女眷,败坏军纪,违反阿育王典法。若不是本公念他为我南征北战数十年,早就让他人头落地!“
“倒是你说的那个少年,确实智慧过人。更重要的是,他还有一个武力超绝的兄弟。据知情人称,那人实力应该已经到了武道的巅峰。这样的人才不拉拢,难道还要把他们推向敌人么?而且这次他们一举击溃罕王的第三军,使得罕王派人来议和,我王大悦。哈哈,本公已经奏请我王,赐予了那两人男爵和子爵的身。此外,敢死队所有人都解除了奴隶和罪人的身份,把他们编成了第十军第六营,这可是王恩浩荡啊!“说到这里,男子露出喜色,无疑收获最大的是他。
“父亲,瞧您得意的神色。既然那少年如此聪慧,不如调到身边来,为自己出谋划策,岂不是更好?嘻嘻。“女子银铃般欢声荡漾在书房内。
男子盯着自己的女儿,看了好一会,才悠悠然说道,“阿扎古,你都是二十了,你娘十七岁时就嫁给我了,你还要拖到什么时候才肯嫁人?你的伯父阿育王几日前还过问你的事,说要给你介绍人家,他说巴布亚侯爵家的小子就很合适。“他说到这里,叹了口气,“你知道,阿育王没有诞下子嗣,我们作为嫡系一脉,将来你就是王位的继承人,我们太需要你去传宗接代了!“
阿扎古哼了一声,转过头不再看着她父亲的眼神。她实在受不了父亲这一刻看她的眼神,那是一种沧桑和期盼,无奈和渴望。
“父亲,阿育王身体康健,在位时间长着呢!我不想那么早嫁人!“阿扎古嘟囔了一句,捏过一条辫子在手中,生气地跑出了书房。
男子叹了口气,坐在椅子上。他敲敲桌子,一个相貌奇特的人就出现在书房中,“马赫,你时刻要在公主的附近,保证她不出意外!“
马赫点点头,身影一阵模糊,就消失了。
“来人哪,给本公主备一匹马,再安排一队护卫!“阿扎古来到大院,立刻就有人牵马过来,后面又来了一队骑兵,各个精神抖擞,装备精良,胯下的大马也都是好货色。没人敢问这位公主要做什么,她说什么都是照办。
只见她翻身上马,一鞭子抽在马的大腿下,风一样冲出公爵府。街道上的人看到是公爵府出来的人,纷纷避让。如若不然,少不得被抽上几鞭子,要被马践踏。
此时在神河边上,一个少年和一个女子正在散着步。夕阳的光辉,映在河面上,煞是好看。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女子一手挎着一个竹篮,一手捋捋被晚风吹乱的发丝,小步轻移,慢慢地走在岸边的沙上。她穿着一身粗麻布衣,裹住了曼妙的身姿,但是那天仙般的脸庞,还是令人如痴如醉,流连忘返。光着一双白玉般的小脚,踩着柔柔的沙子,在背后留下一串长长的足迹。
“哦?你还会崔颢的诗?“夏侯战一直看着河边的景色,有种神往的感觉。突然间听得一句佳话,又是从身边一个美纤女子口中流出来的,有些吃惊。阿莲是王老大爷的女儿,而王老大爷不过是一个猎户,自己都未必认得几个字,如何教得她学诗呢?
阿莲听到夏侯战问话,脸上透出一丝红晕,在白皙的肤色衬托下分外妖娆,“实不相瞒,我其实不是我父亲的亲生女儿。从我有记忆起,我记得我姓刘,乳名莲儿。我家在京城,父亲是朝廷的官员,有一夜父亲匆忙让佣人带我出门,后来他们就被杀光了。佣人带着我一路奔逃,最后我来到了杀马镇,才被王大爷收作女儿。“
他点点头,表示认同她的解释。在帝都是这样的,虽然是天子脚下,但是各派争斗十分厉害。往往有官员一家一夜被灭满门,查到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抓几个替死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