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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1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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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世西南地区的某片连绵的群山中,有一个不大的村子,因为距离城镇很远,就连去趟集市都得翻越好几座山。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这里最先进的交通工具就是两个轮的摩托车,因为这里的路出了两轮之外,再多加一个就过不了了。

并且有更多地方是两个轮也过不了的,除非人扛着车走。

所以,与城镇居民相比,生活在这里的村民们显得格外的淳朴,

而对于出生在这里,从没见过外界的小孩子来说,自家房屋附近的那片山林,就是他们的全世界。

每一颗树,每一条溪流都是他们的乐园。

受地势所限,这里每一户人家的房屋都相隔很远,想去别家串个门儿都要走上好远的一段山路。

不过这也算不得绝对,也有离的近的,比如余凌与她的邻居两家。

这两户人家一高一低,两家屋子最近处的连线距离不过20来米,串起门来倒是十分方便。

因为年纪小,家里人不敢放任余凌一个人跑太远,所以儿时的余凌有很长的时间都在邻居家度过的,

因为邻居家的哥哥姐姐每次从外面回来都会给余凌带好吃的,也因为邻居家有一只跟余凌同岁的狗。

那条狗是余凌能记事以来的第一个玩伴。

余凌家里也养了一条狗,名叫欢欢,余凌爸爸起的。只是欢欢护食的厉害,那凶狠的样子,让余凌很是忌惮。

家里人都知道,在欢欢吃东西的时候,不要试图靠近,也不能若无其事从它的旁边经过。

每次余凌『奶』『奶』让余凌去帮忙给欢欢喂食时,余凌都显得格外的小心。

首先得准备一根长度合适的竹竿,远远的站在距离脖子上拴着链子的欢欢够不到的地方,

趁着欢欢没注意到自己这边的时候,迅速精准地狗碗给拨过来,然后再用碗去盛饭。

至于如何将盛了食物的狗碗给欢欢就是另一个挑战了,这时候再用竹竿就行不通了,

对于已经闻到了食物香味的欢欢来说,这时候拿着竹竿靠近是对它的挑衅。

并且用竹竿去拨动已经盛满食物的碗可『操』作『性』也不是很高,年幼的余凌没有相关方面成熟的技巧是一个问题,地面不够平坦也是一个问题。

加上欢欢那龇牙的喉间不间断的低吼、随时可能发动的攻击……综合下来的结果就是饭碗会被掀翻,也确实被打翻过。

所以每次余凌再将食物端给欢欢时,都会将碗背在身后,小心翼翼地靠近。

然后在接近到适合的位置之后迅速将碗放下,起身,扭头就跑看起来有些自欺欺人的味道。

但这一系列动作,就像是余凌与家里那只狗之间的一种默契,在余凌端着食物接近欢欢时,欢欢始终没有发动攻击。

好在欢欢除了在吃饭时会护食之外,其它的时候还算温顺,只要余凌不会想不开去『摸』它的话。

再余凌的记忆里,只有爸爸和『奶』『奶』能接触到欢欢。直到欢欢老死,余凌都没接触过它的皮『毛』。

或许对于欢欢来说,余凌就是它生命快要结尾处突然冒出来的那么一个人,带有熟悉的味道,却又十分的陌生。

或许时间再长一点,欢欢就会彻底的认可余凌这个小主人。

对比起欢欢,邻居家那条会凑余凌收心tian食剥好的花生米的狗,自然是更能惹得萌凌的喜爱。

邻居家的狗叫狐狸,是谁起的余凌不知道,她只认结果就可以了。

也不知道是名字定义了狗狗的『性』格还是,狗狗的『性』格格为它们争取到了那个特有的名字。

私下里欢欢如同余它的名字一般欢腾,狐狸则如童话故事里的那般,有时候会表现出一丝狡诈。准确的说更应该称作是聪明。

狐狸的聪明在很小的时候就很明显的表现出来了,它能很准确的的把握住它所接触到的每一个人的『性』格。

知道什么人该亲近,也知道什么人该防备。

更重要的是它能准确的把握住他人心中的那块柔软之处,这个技能的最直接体现就是狐狸很会讨食。

在余凌的记忆里,邻居家经常会有从外面很远的地方来的客人。与别人家里进了陌生人,家里的狗就疯狂的一只叫个不停恨不得立马冲上去咬一口不同,

只要狐狸的主人对狐狸说一声来的是客人,狐狸就会停止示警。回到它的专属小窝,看着主人与客人交谈。

若是确定了客人可以亲近,并且手上还拿着食物的话,狐狸便会凑上前去拿出它的撒娇绝活,讨点食物吃。

面对不同的人,狐狸的讨食方式也各有不同,颇有对症下『药』的意思。

因此,在村里几乎家家户户都是一天两顿,每一顿都是定量可能会少但绝不多给的喂狗方式下,狐狸是余凌所见过的长得最好的一只狗。

狐狸的食谱算是余凌所见过的最广的一个。怎么说呢?因为这家伙会吃瓜子、花生、板栗、核桃等带壳的食物。

曾经余凌有试过将剥好的花生米喂给别的狗狗,但它们不是象征『性』的闻两下就走开,就是用舌头卷进嘴里,嚼两下觉得没味儿就吐出来。

所以当时的余凌就觉得,吃花生什么的就狐狸一个人会。狐狸的食谱,永远比别的多出那么几样。

并且在吃的时候狐狸还不用别人帮忙剥开,因为它自己就会。

也不知道它是怎么办到的,仅靠着一张嘴,剥壳的速度与常人比起来丝毫不慢。

对于这一点,邻居家的每一位来客见到之后,都会丝毫不会吝啬他们的惊叹之情,并且会分给狐狸更多的食物,

在缺乏娱乐项目的村子里,能出现这么一条拥有着特殊技能的狗,大家就当是图个乐呵。

因为狐狸够聪明,所以余凌跟它玩儿的方式也可以多是多样,并不只限于拿着东西逗狗玩。

比如,他们可以一起玩捉『迷』藏。当然每次都是余凌输,因为她无论藏哪儿都会被找到。

而狐狸只要一心想藏,余凌就算把屋子翻个地儿朝天都找不到。只有等到余凌心灰意冷的喊游戏结束是,狐狸才会出现。

因为总是输,所以余凌也将游戏规则做了略微的改动,每人藏一次的来。

嗯,余凌从没将狐狸当普通宠物看待,她觉得他们其实是一样的。说起来余凌还跟狐狸一起睡过狗窝,这对他人来说,是一件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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