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的第一个开创,是实行:“四民分业,士农工商。”
这一政策的要点是,把国民分成军士、农民、工匠、商贾四个阶层,按各自专业聚居在固定的地区。《国语·齐语》记载,管仲规划士乡十五个,工商乡六个,每乡两千户,以此计算,全国有专业军士三万人,职业的工商臣民一万两千人(均以一户一人计算)。此外,在野的农户有四十五万户。
管仲认为,四民分业有四个好处:一是同一行业的人聚居在一起,易于交流经验,提高技艺;二是对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有很大作用;三是营造专业氛围,使民众安于本业,不至于“见异物而迁焉”,从而造成职业的不稳定性;四是无形中营造良好的社会教育环境,使子弟从小就耳濡目染,在父兄的熏陶下自然地掌握专业技能。
他把社会各阶层按职业来划分管理,管仲是世界历史上的第一人,这种专业化的商品经济模式,自两汉以来被尊奉为基本形态及指导原则。细致的职业化分工及世代相传的制度安排,是中国早期文明领先于世界的重要原因之一。有学者认为:“中国的社会职能分工比欧洲早了至少一千年,主要的传统生产技术(工业革命前的非机器生产技术)在中国出现的时间也比欧洲早八百年至一千年。”
并且需要注意的是,管仲实行‘四民分业’,是并举之义,并没有先后尊卑之分。但是儒家在继承了管仲的‘四民分业’后却认为这存在尊卑,可悲可叹,也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管仲的第二个开创,是“贸易自由”。
管仲这位具有多年从商经验的政治家,早已发现工商业的赢利能力大于农业,而振兴商品经济更是增强国力的最佳途径。他在齐国推行了涉及产业、税收、价格等多个领域的整体配套改革。
对内,管仲取消了过路税,只在出售的时候征收一次税赋;对外,空车来的不征税,徒步背东西来的不征税,甚至驾车来的商人还可以免费享受伙食。
此外,齐国几次会盟诸侯,都会与各国达成关税协定,降低关税。
这导致了齐国商业的极度繁荣和商人的活跃。据计算,临淄的居民人数达30万之多,是当时世界上最大规模、最繁华富足的城市,而与其同时的雅典城人口不到5万。
管仲的第三个开创,是“宏观管制”。
管仲建立了国储粮制度,国家采购囤积大量粮食,其数量足以控制市场粮价的波动,以达到丰饥平衡的功效。管仲对粮食十分重视,他不容许任何人操纵粮价,严禁在饥荒之年利用粮食买卖欺压农民,粮价波动必须由国家掌控。
管仲还是一个运用价格杠杆来调节经济和增加国家收入的高手。他曾举例说,如果国家掌握了大量的布,即不必再征布税,而要征于原材料麻,麻价因课税涨十倍,布价就可能因此而上涨至五十倍;同理,如果国家掌握了大量的织帛,就可征课原材料丝的税,这样又可使织帛的价格上涨十倍。
在对外贸易上,他主张根据不同的情况来控制商品价格,即“因天下以制天下”:如果外国商品的质量高过本国,就提高该商品在本国的销售价格,以控制外国商品的输入,如果要鼓励出口,就要压低出售价格,“天下高而我下”。
管仲的第四个开创,是“寓税于价,盐铁专营”。
齐桓公与管仲多次切磋富国之策,齐桓公建议对人口、房屋楼台、树木、六畜征税,管仲一一否定。在他看来,税收是有形的,直接向人民收取财物,自然会招致人民的不满。最好、最理想的办法是“取之于无形,使人不怒”。据此,管仲提出了“寓税于价”的办法——把税收隐藏在商品里,实行间接征收,使纳税者看不见、摸不着,在不知不觉中就纳了税,而且不至于造成心理上的抵抗。
在具体办法上,管仲给出了简单的七个字:“唯官山海为可耳。”——只要把山、海的资源垄断起来就可以了,山上出铁矿,海里产海盐,是为盐铁专卖制度。
在农耕时期,盐和铁是最为重要的两大支柱性产业,无一民众可以须臾离开。管仲对盐和铁的专卖收入做过举例说明。他说,万乘之国的人口约为千万,如按成人征人头税,应缴纳者约为一百万人,每人每月征三十钱,为三千万钱。如果进行盐的专卖,每升盐酌量提价出售,每月可能得到六千万钱,就可望得到一倍于征人头税的收入。而在表面上,政府确乎不曾征税,不致引起人民的反对。不仅在国内如此,还可运盐出口而获取重利,这等于煮沸取之不尽的海水就可以迫使天下人向齐国纳税。
铁的专卖也是一样。管仲说,大凡一个农户,无论是从事耕作还是做女工,都需要针、刀、耒、耜、铫、锯、锥、凿等铁制工具,只要在一根针上加价一钱,三十根针就可收三十钱,即等于一人应缴的人头税了,由此类推,则全国收入总数亦不下于人头税的征收总额。表面上,国家并没征税,实际是“无不服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