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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初念翻了个白眼,把两碗抄手放到托盘里,顺手放了两把勺子一个空碗进去,“端走吧,森巴。”
“我叫林森。”林森暴跳如雷。
沈初念耸耸肩,“我知道,吝啬鬼·森巴。”
沃日,林森连忙端起托盘越过沈初念走了,他怕再待下去被活活气死。
沈初念背着小手,颠颠的跟在后面。
有宵夜吃咯,开森。
林森把饭菜端到书房门口,发现沈初念还跟着狐疑的视线在她身上扫了一会儿敲敲房门端着托盘进去,“少爷,宵夜做好了。”
凉以谦从文件中抬起头,光是闻味道他就知道这宵夜是沈初念做的。
昨天金元拿回来的那些卤菜不是出自沈初念之手,不要问他为什么,他也说不清楚,他就是知道,凉以谦收起文件推到一边。
林森连忙把一碗抄手放在他面前,准备拿空碗试吃的时候,看到凉以谦挥挥手。
他带着一脸震惊的表情出去,少爷居然略去了尝菜这道程序。
万一中毒了咋办,不行他得去找金元商量商量。
金元还在公司加班,他开车过去面谈。
讨厌的人终于走了,沈初念关上房门,大大咧咧的走过去拿起勺子舀了两个抄手到小碗里,吹了一会儿,舀起一个一口塞进嘴里。
呼,好烫!
不过好香啊,虾肉Q弹,有嚼劲,面皮劲道,完美!虾肉抄手是最鲜的没有之一。
沈初念把另外一个抄手倒进嘴里,忙不迭把试吃的那碗抄手端到凉以谦面前,“老板,可以吃了。”不用担心勺子会下毒,因为勺子是银的。
凉以谦用的筷子,勺子,碗都是食用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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