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如果谁说这玩意儿能吃,秦宇绝对会打的他连妈都不认得。
可现在,却是越嚼越有味,越嚼越香,恨不得将手指头都一起嚼进去。
只是片刻间就吃了个精光。
舔了舔手指,然后意犹未尽的将腰间系紧的草绳松了一点点。
感觉身体总算恢复了一些力气,死神离自己也远了一些。
哐哐哐!
魁梧大汉见众人都吃的差不多了,敲了几下铜锣,然后大声吼道:“都听好了…”
“这是最后一餐了,俺们义军已经断粮了,今天要是再攻不进去,明天就没有饭吃了…”
“什么?”
“怎么会断粮?”
“这可怎么办?”
这里的青壮,起码还剩一万多,大多都有婆娘娃儿,顿时就急了。
“吵什么吵?”
“都给老子闭嘴!”
“想要活命,就给老子攻进城去,那里有的是粮食金银和女人,待会儿攻城时,谁要是再敢装死后退,一律杀无赦!”
身披红色斗篷的大汉,身高八尺,有些枯瘦,颚下留着长长的胡须,见状,呛的一声,拔出腰间的长刀,指着远出的城墙喝道。
几百名大汉也纷纷拔出长刀,烈日折射下,几百把寒光闪闪的凶刃,晃的周围的人眼睛都眯了起来。
众人都是沉默不语,知道这次不拼命是不行了,无论为了自己还是家人活下去,他们都要拼命。
秦宇心里却是拔凉拔凉的。
这三天来,义军真正的骨干并没有出动,只是在后面驱赶他们攻城,这次看来是打算亲自动手了。
这帮好汉要亲自上场,他举双手赞成,可想要再像以前那般装死,绝对得挨刀子。
若真要他提着木棍,爬梯子攻城,凭他这身体素质和小身板,估计活下来的几率接近于无。
一时间,急的是团团转,大热的天浑身都像掉进冰窟窿一样,凉飕飕的。
正想悄悄挪到后面,准备不吃八大王这碗饭了,就见蹲在外围的十几名青壮,突然站起冲向了远处。
可没过多久,一队骑兵就从大营中冲出,不多时十几颗血淋淋的人头,就丢在了人群中间的空地上。
“这就是不想吃老子这碗饭的下场!”
“准备攻城!”
一声暴喝。
一万多青壮,再也生不出半点歪心思,纷纷抓起手中的木制武器,扛起梯子,机械般的站了起来。
那几百名持刀大汉,这次却分成了十队,每队都挑选了一千多青壮,显然确实准备亲自动手了。
一百骑兵则是在四周徘徊。
秦宇见马上就要进攻了,盾牌都没抢到一面,顿时慌的一逼。
牙一咬。
就冲着那名穿红色斗篷的首领大叫道:“大王,小的识得字,读过书,今后可以为大军管理钱粮…”
“哈哈!”
众人都十分紧张,秦宇这一喊,大家先是一楞,随即就发出一阵哄堂大笑。
“小杂碎!”
而负责秦宇这队的小首领则是勃然大怒,提着刀就快步走了上来。
秦宇见状大急,也顾不了许多,赶紧又叫道:“大王,小的有破城良策。”
“小的真有破城良策,可以轻松攻破城池…”
“将他押过来!”
身穿红色斗篷的人正是张献忠,看着十几丈外鬼喊鬼叫的小子,眉头一皱,迟疑一下,还是吩咐道。
“是,义父!”
身旁一位二十岁左右的青年应诺后,立即就冲了上去。
“小子你死定了。”
“快走!”
见少将军过来,那小首领倒是没有直接一刀砍了秦宇,而是一刀背狠狠的拍在了秦宇的背上。
秦宇被打得一个踉跄,差点背过气去,不过,提着的心却是放下了不少。
只要能让他说话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