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家人都像往常一样,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异样,仿佛昨晚上的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这时候正好是到了水稻该收获的季节了,因为水稻收割以后,过不了多久就会迎来一段雨季,所以每家每户都会在这几天就尽量多存下一些猎物,然后就不去森林,都留在家里一起忙着抢收水稻。
“诺儿,我们要去收水稻了,你在家休息吧。”周氏想到昨天沈诺昨天说的头疼,就让她留在家里。
沈诺正好对这森林里的水稻很感兴趣,更何况她昨天说身体不舒服也只是要出去的借口,所以她肯定拒绝啦,再三保证了她身体已经没有任何地方难受了,周氏才勉强让她跟了过去。
一家人吃完早饭便一起朝着田里走去。村中的水田都是在一片,分给每家人都有两亩。
走到水田那一块,沈诺才发现,原来这森林里之所以会有水田,是因为村民们引了山上的山泉水来灌溉,并且这里的土质也很松软,泥土也微微发黑,现在为了收获,早已停掉了水,所以在连日暴晒之下,土质已经很干裂了。
难怪在这贫瘠的森林里面竟然也能有那么多的水稻收获。
“沈老哥,沈老哥。”就在快走到属于他家田地的时候,身后传来了一个汉子的叫唤声。
“秦老弟,你们家也来收稻子吗?”沈阳看到是秦林,停下了脚步等着他,两人并肩走在一起攀谈起来。
“诺儿”就在沈诺百般无聊的抱着小乖慢慢悠悠踱步的时候,跟在秦林后面的秦耀走到她的面前。
完蛋了,又是他,她名义上的未婚夫!
哎,该怎么面对呢?
抬头对秦耀扯出一个僵硬的笑容:“嗨,秦大哥,好巧啊!”
面对自己从小喜欢的女子,又从小就知道,这个女孩,以后可是要成为他的娘子的人,秦耀紧张的有点手足无措,只好挠着头腼腆地笑道:“好巧啊,嘿嘿。”
沈诺有点无语,少年,这样尬聊真的好吗?
空气安静了几秒,秦耀想找什么话题跟自己心爱的女子聊,却嘴笨不知道要说什么,突然看到懒洋洋窝在沈诺怀里的小乖,咦,这可是个话题了。
秦耀指着小乖惊奇的说道:“诺儿,你养的狗居然是白『色』的?好可爱啊”
沈诺:……
本来舒舒服服躺在沈诺怀里眯着眼的小乖听到秦耀说他是狗顿时炸『毛』了
狗?你全家才狗呢?气死他了,真的是虎落平阳被犬欺!不教训教训你真当我是温顺的小狗好欺负呢?
小乖猛地小腿一蹬,伸出小爪子朝着秦耀的胳膊上轻轻一挠,秦耀的衣袖便“撕拉”一声,破了,『露』出来的皮肤出现三道鲜红的印记,隐隐有血丝渗出。
请注意,他真的“轻轻”一挠,哼,当然不是因为他善良,只不过谁叫本大爷那么厉害,要是一用力,指不定这傻小子的胳膊就得废掉了,为了不给沈诺那个傻女人惹麻烦,只好手下留情了咯。
沈诺也被小乖突然的发飙吓到了
不过再怎么说小乖是她这边的,伤了人,肯定是要道歉的,只好抱歉地看着秦耀道:“对不起啊秦大哥,我家小乖脾气比较大。”
秦耀摇摇头道:“没事没事,一点点破皮而已”
“只是你这宠物那么凶,你不会有危险吗?”秦耀很担心小乖也会抓伤沈诺
“没事,不会的,你放心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