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魔道,真的会杀人。”
荒野之上,很多人都杀过人。无论是为了食物、清水和野外捡到的灵石残卷,都有可能导致一对爱侣反目成仇,一个队伍全军覆没。在营寨里,草菅人命是家常便饭,没钱交居住费的人在营寨的人眼里等于死路一条。
在末世废土上混,谁手里还没几条人命呢?
基于这样的价值观,荒野人对于杀人这种事情从道德上没有那么抵触。为了个体的生存,杀人无可厚非,无论是正当防卫还是主动出击,都不会遭到人们的集体仇恨和群体的正义审判。
“杀就杀了,亲友有本事就杀了他复仇。”
荒野上的人会死于妖兽、饥饿、天气,人命原本就不值钱。在这个信念的指引下,人类互相之间的倾轧就更加残酷。
但即使如此,魔道仍然如同千年以前昔日秩序还在的时候那样让人畏惧、仇恨,其原因却仍然是他们杀人。
凭什么大家杀人可以,魔道杀人就要被千夫所指、万人所恨?因为别人杀人是弱肉强食,是不得以而为之。而魔道杀人,是为了修炼。
普通人一辈子可能只有在抢夺食物的时候杀过一次,但魔道,沿着他们独有的修炼境界每向上修炼一步,都要踏着成百上千人的累累白骨。
传说他们所学习、使用的每一种功法,都是最最纯粹的杀人技,没有任何花里胡哨华而不实的修饰,也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干净利落,一招致命。
就像小虎描绘的那只硕鼠一样。
队员里有村里的老人,颤颤巍巍地说道:“小虎啊,你也不能乱讲,这荒野西北边已经有几十年没有魔道出现了,这里都是荒地,人又不多,他们来这边干什么?”
小虎见老头不信,有些委屈,梗着脖子嚷道:“我没有乱讲!我没有乱讲!”但是究竟是怎么回事,他又描述不清楚。
庄曼说道:“姐姐来帮你回忆一下,刚才你说,遇到了大队人马?”
小虎立刻回想了起来,激动地点了点头:“对!对!我见那只硕鼠忽然就死了,就高兴地上去拿它……”
周围的队员们都摇着头,感叹这孩子的蠢笨,还有几个人感同身受,大喊道:“傻孩子,快跑哇!”
小虎挠了挠头,继续道:“结果从枯树林后面忽然转过来大队人马,约有四五十人,两人一队,骑着骆驼,那骆驼有山那么高,有仙庙那么大……”
众人面面相觑,虽然觉得这孩子有些夸张过了头,但还是已经大致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有商队来了。
“仙人,听小虎的描述,应该是来了一队行脚的商队,这种巨型红骆驼是商人们喜欢的运货的牲口,力气大,吃的少,能载很多货物。”
“可是魔道又是怎么回事?难道有商队和残余的魔道勾结起来了?”
“什么!哎,这要是真的,那可是件祸事啊……”
在众人慌乱的声音里,只有庄曼的声音比较镇定。
“也有一种可能,是商队雇佣了魔道的人作为随队的保镖。商队的人可能并不知道他的身份,而他也在隐藏自己。”
众人愕然,随即又觉得也不无道理。商队的大老板未必懂这些门道,也没有时间精力去仔细核查手下武师的来历——也就是说,商队和魔道同谋的概率并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