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并不是值得疑惑的问题,毕竟阿瓦隆的历史远比卡塞尔要久远,在隐匿这一方面我们是绝对的行家,当然,屠龙也是。”
叶鑫淡淡地回答。
“你们自诩担起了世界屠龙事业的大旗,而事实上屠龙这项事业从数千年之前就一直在我们之中延续传承。”
“别忘了,华夏是人类文明古国之一,你们不是。这里的文明比起你们要完整得多也悠久得多,虽然你们不愿意承认,但事实就是如此,西方并不是混血种的发源地,所以你们对龙族也知之甚少,在屠龙这条道路上,你们还有很长一条路要走。”
“那为什么在卡塞尔学院屠龙的时候,你们从来没有出现过呢?”
凯撒忽然开口,问。
“你把话说得这么满,那你们阿瓦隆学院有何功绩呢?”
“因为我们的目标从来不是那些弱得像是蜥蜴的三代种,四代种吗,那些蝼蚁不需要我们动手,人类自己就能将其消灭。”
叶鑫说。
“而且,我们并不像你们欧洲贵族一样喜欢奢华和高贵,我们讲究内敛和儒雅,所以我们屠龙并不会摆出什么大场面。”
“仅仅用语言可能不足以说服你们,接下来我将用行动展示我们屠龙的手段。”
叶鑫擦了擦手中的太刀,往前迈开了步伐,轻描淡写地将身边的死侍斩杀殆尽,他走到了岸边,来到了死侍群之中的那个庞然大物面前。
龙侍参孙,在出现之后一直都待在死侍群背后守望,金色的瞳孔带着嘲弄的眼神,他在欣赏这些人类在死侍群中苦苦挣扎的模样,他本以为这些人会死在死侍的利爪之下,可现在却有一个人,手握太刀来到了他的面前。
黄金瞳微微下垂,龙侍撇了一眼叶鑫手中的太刀,他认得这柄太刀,那是他的王制造的炼金武器,七宗罪之中的妒忌,刀柄上有扭曲复杂的龙文印记,刻着它的名字,诺顿曾经用这柄太刀斩下无数反叛者的头颅。
那是青铜与火之王诺顿王权的象征,现在却被一个混血人类握在手中。
巨大的龙躯跃出水面,扭曲身体,像山岳一般进击,庞大身躯遮盖住了天空之中的电光,而地面的叶鑫却依旧不动声色,昏暗之中,他缓缓回头,口中轻念。
“看好了,这才是混血种所能拥有的,极致的力量。”
龙血在意志的控制下被瞬间激活,在血管之中极致地沸腾起来,各种龙类特征出现在叶鑫身上,他的衣服被鳞片和骨刺碎裂,赤身裸体,浑身肌肉紧绷宛如钢铁。
这时龙族龙化的征兆,刹那间所有人都以为眼前的叶鑫其实是一条隐藏已久的龙,但他的脸却没有像龙一样扭曲,他依旧保持着人类最基础的形体,他的身上只是出现了鳞片和倒刺,看上去像是一个披着龙皮盔甲的战士。
龙侍参孙的攻击已经来到了叶鑫的面前,叶鑫缓缓抬起头,仰望在天空中飞舞的参孙,它的身躯带着一股异样的美,美得无比狰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