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黎落并非多想,过了三天,萧长丰派人来接她,说是抓到了那两人。
黎落带着向菱,乘马车去了萧长丰在外面置办的宅子。
宅子不大,但是临着大理寺,倒是方便了萧长丰每日应卯。
黎落进门时,萧长丰人在正厅坐着,那一大一小两人跪在厅下,战战兢兢得连头都不敢抬。
“大哥。”黎落喊了一声。
萧长丰抬起头,他手里拿着一块紫玉佩,看样子是从那孩子身上摘下来的。
“来了。”萧长丰起身说。
黎落走到他跟前:“怎么样?”
“审过了。”萧长丰摇摇头,“玉佩是我的,但这女子和孩子,我确实不认识。”
“他们怎么说?”
“如你猜测那样,一口咬定孩子是我三年前在青楼留下的。”说到这个,萧长丰脸色沉了下来,“人是在衙门外边抓到的,我们的人要是晚一步,她就去敲登闻鼓了。”
黎落低低吸了一口气。
她已经能想象到这个女人敲了登闻鼓的后果。
大燕朝法律规定,官员不允许召妓。
一旦被揭发出来涉足青楼眠花宿柳,直接会被弹劾丢官,前途不保。
萧长丰堂堂大理寺卿,这件事一闹大,就算萧垣是安阳侯也保不住他。
这时跪在下边的女人壮着胆子开口了:“大人,民女所说都是千真万确,这块玉佩还是您三年前亲自交到我手里,您要是不信,可为孩子滴血验亲。”
她说得信誓旦旦,黎落起了疑心,她走到女子面前,细细打量着她。
女人相貌颇为清秀,气质干净而温和,只是皮肤粗糙,手脚上都带着明显的劳作痕迹,倒不像一般混迹风尘的女子,大概是刚哭过,她双眼泛着异样的红肿,那孩子跪在她旁边,抱着她的胳膊,吓得瑟瑟发抖。
“你叫什么名字?”黎落问。
“民女名唤方蔓。”
“方蔓,你口口声声说孩子是我大哥的,且先说说,你跟我大哥是如何相识的。”
方蔓斟酌了一下,说起了三年前一桩往事。
方蔓原本是江南一户商贾人家的小姐,家里做布匹生意,后来父亲得罪了人,家道中落负债累累,她被当成抵债品卖入青楼。
初到青楼,方蔓无法适应那里的环境,不肯接客,时常被老鸨殴打,她为此日夜垂泪,患上眼疾,她本存了死志,直到遇上一位长安来的贵客。
那日她坐在珠帘后抚琴,其他姐妹则负责招待贵客,恍惚间贵客上前,抽走她蒙在眼睛上的细纱,低声问她怎么了。
方蔓在对方温声细语的询问下,将自己的遭遇悉数道出。
而后发生的事跟话本子里差不多,贵客包了她一整夜,两人一度春风,第二日清晨,姓萧的贵客留下一块玉佩,说办完手上的事来接她回长安,然后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