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到了一个叫嘉善的地方,栖身在摘月楼里。灵腰搞了一场盛大的花魁选秀,并毫无意外地当选了花魁。她总是这样,喜欢搞一些毫无必要的排场,借此成为别人关注的焦点。
她的艳名,很快就吸引来不少当地的有钱士绅。其中有一个人,姓郑,是一个年轻的公子哥儿。大概是从小家境优渥的缘故,他显得比别人更天真一些。
他对灵腰不感兴趣,却一直缠着我弹琵琶给他听。他有点孩子气,每逢有别的客人来找我,他看到了,总会有些不大高兴,不高兴的时候,就把情绪都写在脸上。每次他来,都会给很多钱,可却一直坐得很远,连我的手都不曾碰过一下。有一次,他竟然还很认真地跟我解释,说那样对我不够尊重。我心里觉得可笑极了,你都来青楼买笑了,还提什么尊不尊重呢?像我们这样的人,配提尊重吗?
不过我什么都没有说。大多数男人就是这样,喜欢看起来清纯简单的女孩子,如果他知道我心里是怎么想的,就不会再迷恋我了。
“那小子看来被你迷住了,”灵腰私下里找我,笑着跟我说,“你应该抓点紧,把他的心吃了。这是一颗真心,可比普通的心珍贵多了。”
我有点烦躁,“不知道怎么,最近我的心痛病发作得越来越频繁,吃心止痛的时间,也越来越短了。”
灵腰道:“那是因为你吃的心还不够多。我早就告诉过你,你应该更果断一些,你不听,又能怪得了谁。”
我突然问了她一个问题:“你从来没有,对谁心软过吗?”
灵腰笑了起来,笑得花枝乱颤:“我有两个身体,一个是雄的,一个是雌的,他们互相爱恋,所以我从来没有爱上过除自己以外的任何人。没有爱,就没有软肋。”
我看着她,由衷地羡慕。“那么,你真的很幸运。”
那天晚上,我的心痛病又发作了,我决定不再犹豫,约了姓郑的在皓首山顶相见。他果然来了,一点也没有怀疑。
他说,他正在想办法筹钱赎我出去,不过他还不敢太早禀明父母,他父母都是守旧的人,一时间恐怕接受不了我的身份。
我看着他说话的样子,心里的恨,比以往更浓了十倍。都是一样的说辞,永远都不会变,那神情,那语气,都令我作呕。
谎言,骗子,他应该死!我当时就想用手指穿透他的胸膛,把他的心挖出来一口吞下。不过我忍住了。他实在太像当初骗我的那个男人了,我应该让他死得比别人更痛苦一些,作为对他深情的“报答”。
“你是真心爱我吗?”
他笑了,“你们女孩子,总喜欢问这样的问题。”
我又追问了一遍,他点了点头。
我又问他,“那你愿意把你的心交给我吗?”
“当然。”
我吻了他,他有些拘谨,但看得出来很开心。这个白痴,他怎么会知道,当我吻他的时候,我已经吃掉了他的心,留在他胸腔里的,只有我身上的戾气而已。
我让他走了,他会疼上一夜,然后再死。不过这和我所承受的痛苦相比,简直微不足道。
他是咎由自取,他的死,与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