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在房产证上面写女朋友的名字,更多的是表明一个态度。而苏宣得到了林峰的这份诚意,她也彻底放下了心。至少她可以说服自己的内心,对这个男人敞开全部的身心。
办理完房屋过户手续,林峰支付了余款和佣金后,径直的就带着苏宣来到了“东方星”新闻大厦前。
虽然林峰收购下了这家公司,但是他还是第一次来这里。一百五十亿并不完全是买下这个品牌和整个公司的主体,甚至连整栋大楼都买下来了。
之前签收购合同的时候,这两家公司的法人代表是自己。也就是说自己有这家公司的全部所有权。
这也是高正明留下的一个小尾巴,为的就是将来某一天可以把两个公司踢出高氏的产业。
这是因为他害怕林峰,因为他从某个渠道知晓了林峰炒股票的手段,如果自己完全吸收了这两个企业的话,那么有一天林峰从高氏撤股,那么势必会引起高氏国际股票的大幅度震荡。
如果到时候自己想要把股价稳定,维持公司的运行的话,那么林峰抛多少,自己就要收多少。林峰随时可以把这两个公司卖给高氏,然后自己拿着三百亿的现金抽身。
虽然高氏赚了两个公司,但是高氏也没有足够的资本去维持其他的项目运营了,如果遭遇金融危机的话,那么高氏很有可能会步了陈氏的后尘。
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高正明多给林峰留下了一个陷阱,那就是林峰是用这两个公司的市值入股高氏的,但是两个公司的盈利和林峰没有什么关系,是大家平分的。
但是这个法人代表是林峰,而且这两个公司的实际控股人也是林峰,如果这两个公司出了什么事,或者遭遇金融危机,或者是林峰要退股套现跑路的话,他随时可以把高氏和这两个公司解绑。
也就是说,有钱赚的话,大家一起赚,出了事黑锅林峰自己背。而且高正明可以随时合法的把林峰从董事会里踹出去。
林峰自己也知道自己被高正明算计了,但是林峰无所谓。毕竟高家父女都在算计自己身上的商业价值,这也是商人的一贯嘴脸。
现在林峰正处于商业起步的阶段,相对于毫无管理经验,毫无管理人脉的自己来说,和高氏搭上关系,也算是背靠大树好乘凉。
自己搭顺风车自然要付出点代价,毕竟这个世界上可没有光占便宜不吃亏的事情。
相对于林峰也是一样,这两个公司的实际法人是自己,那么林峰也随时可以踹掉高氏,然后自己挑大梁单干。更何况现在林峰也能分高氏其他产业的分红利润。
虽然明摆着横竖是自己吃亏,但现在还算不错,至少预期目的达到了。林峰也不算太吃亏。至少还赚到了钱。
虽然赚的还不如自己炒三天的股票赚得多,不过股票这个市场的羊毛也该缓缓了,不然的话总有一天要竭泽而渔的。
林峰来到了公司的门下,林峰想把自己的车开进去,却遭到了保安的阻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