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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身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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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露缇雅的战斗结束后,人们仍以为这只是一场普通的战斗。

大部分人都认为露露缇雅所使用的是某种空间系魔法,她利用这种魔法使得哈根达斯不断地在两点之间行走。没人意识到露露缇雅使用的是他们闻所未闻的时间系能力,即使是在魔灯里见多识广的贵族们也无法想象控制时间的能力,但露露缇雅如果使用了空间系魔法,又与他们在学校学习的知识相悖。最终,他们只能把露露缇雅的攻击归结于精灵族的特殊魔法。

众所周知,在康纽特大陆上,每个人最多能学习四种不同的属性:体术,魔法,能力和道具。这四种属性,简称“四项”。

理论上说,除了能力是与生俱来的,其他三项均可以通过后天的学习习得。不过,如果是奴隶和穷人,那他基本被剥夺了学习四项的权利;如果是平民,由于魔法课只在学校开放或是在宗族内世传,他们也很难接触;对于贵族和富豪来说,他们可以接触到完整的四项教学。

魔法,是四项里规则最为复杂,后天学习占比最多的属性,意思就是说,即使是身体孱弱的老人,只要脑中的魔法知识够丰富,也能释放强大的魔法。

康纽特大陆的魔法与传说中呼风唤雨,驱雷掣电的神奇力量有所不同,它并不是可以凭空释放的力量。

首先要说的,就是魔法的三要素。

一,咏唱。

咏唱分为口颂和肢体两部分,释放魔法时至少需要进行一种咏唱。如果是口咏的话,则必须使用精灵语,所以精灵在使用魔法时有先天的优势。

二,牺牲。

所谓“牺牲”,就是“祭品”。魔法从本质上来说是和神们签订的协议,这种协议必须完成某种等价交换。

三,介质。

释放魔法必须有一个介质,一般来讲,介质越大,咏唱内容相对较少,需要的牺牲相对较少,魔法效果相对较强,且专一。

这里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就是服务生乘坐的浓度梯。浓度梯作为超大型介质魔树藤蔓的一部分,咏唱只要用精灵语说出“上”或是“下”,牺牲是浓度梯上下时失重产生的瞬间的眩晕感。

再谈论大众所谓的空间系魔法。假设露露缇雅真的完成了空间系魔法,又已知露露缇雅全程根本没有进行口咏,那其咏唱只有一个,就是向后枕在空气上。她没有携带多余的东西,那么介质就只可能是她身上的衣服或是她本人。空间系魔法作为一种超高级魔法,露露缇雅只用如此简单的咏唱和介质就完成了,那三要素中的“牺牲”这部分一定异常巨大。这是贵族们无法理解的。另外,空间系魔法不能解释同时出现两个哈根达斯的情况,于是最终,贵族们把此事定性为“精灵族的特殊魔法”。

在所有人的认知中,根本就没出现过时间系能力的概念。

麻子六也粗浅地学习过魔法相关知识,此时的他愈发激动,几乎已经忘却了自己失去的三枚勋章。他不顾自己的鞋子由于长途跋涉已经露出了脚趾,他的脚趾之间粘滞着沙土,互相摩挲时滑溜溜的,但他业已忘却了这一切,悄悄地溜进海尹娜的队伍。

露露缇雅一战已经将观众的热情完全点燃,他们开始热切地期盼着接下来的比赛。当然,使他们如此惬意的一大原因便是他们并没有对此投入任何资产。

全场人声,骨笛声响成一片,综合听上去宛如无数的苍蝇正在营营,远远望去,攒动的人头也像无数鲜活的苍蝇,正在观众席上蠕动。

胸毛继续评论道:

“在刚才的比赛中,我们看到露露缇雅使用了……额,空间系的魔法。这种超高阶的魔法却用如此轻盈的咏唱完成,这就是精灵伟大的种族天赋。到现在,我已经清楚了一件事,那就是即使名不见经传的人,或是队伍,他们的实力也都不容小觑,甚至可以说是异常强大。在此,我要向那些没有被我认真介绍的队伍献上我诚挚的歉意,希望你们能够接受。”

胸毛低下头,向勇者的候场区深深鞠了一躬,照理说这个画面应该是极其严肃,具有庄严肃穆之意的,然而,当胸毛把自己的脑袋埋进自己的胸毛时,人们再也不能强装严肃。所有的人,又从露露缇雅的幻梦中清醒过来,开始重新进入对这团主持人成长历程的思考之中。

胸毛将头从胸毛中抬起来,他的表情依然非常庄重,完全忘却了自己是个上半身赤***毛膨胀,几乎要遮住眼睛的男子:

“那么——让我们把热烈的掌声献给下一组参加考核的选手——奥林镇宠物店老板圣桑和雨男!”

热烈的掌声。

牧师一看这“宠物店老板”,一声“哈哈”脱口而出:

“这不是奥林镇驻马驿的老板吗?合着塔西米亚公共野猪是宠物,不是乘运动物啊?”

塔西米亚公共野猪道:

“原来我是宠物吗?”

“别装了你,你一定知道吧!”

“吾不知。”

圣桑仿佛听到了牧师的叫嚣,将头一扭。牧师看见那熟悉的八字眉,没精打采的,永远耷拉着的眼皮和频频翕张的嘴唇,完全确定那就是驻马驿老板,之间老板歪了一下嘴,道:

“有马的时候叫驻马驿,没马的时候叫宠物店。”

“那我们去的时候为什么叫驻马驿?”

“因为那时候有一匹马。”

“那为什么不租给我们?”

“因为我自己还要骑呢。”

“为什么来这里又叫宠物店老板了。”

“我的店里一共就只有一匹马,我把马骑出来,自然就变成宠物店了。”

嗯,圣桑的逻辑真是无懈可击。

个屁呀!

为什么驻马驿只有一匹马啊!

但是牧师也就只能目送着圣桑宛若鬼魂一样飘飘悠悠地晃到了台上。

待圣桑走到台上后,所有的目光也就落到了雨男身上。在众人的想象中,雨男这个名字似乎对应着这么一个形象:

一个高大但不过分健壮的成年男性,身披肥大雨衣,而且雨衣的连帽必然挂在头上。他的头发湿而长,直垂到眉间,而眉下的眼睛闪烁着凄厉的光芒。

然而,当人们已经因为这种极为惯常的想象而放弃对雨男充满期待时,从候场区走出一个身材矮小,着白色西服,胸前系一蓝色蝴蝶结的男孩,其相貌精致,皮肤白皙,更近似于一个女孩,身上几乎毫无暖色调的搭配,只有正在舔弄的棒棒糖是橘红色的。

“为什么叫雨男?”

“是啊,我还以为是个大人。”

观众席上自然开始议论,很明显,所有人都没有过多关注蒙卡硫斯及巴啦啦以外的参赛者。

魔灯内部,胖子法特仍在兴致勃勃地议论着露露缇雅,然而当他看到雨男时,立刻推出一把奴隶币,道:

“全部,押这个小孩子。”

瘦子塞恩说:

“你别以为这场比赛全是看起来漂亮的一方赢得比赛,依我看,那个宠物店老板虽然看起来没精打采的,想必也是一票强人。”

他也推出一把奴隶币,道:“我便是要押那个圣桑。”

法特心道:

就老板那些计谋我早就识破了,他在这场比赛中故意安插一些王城的高手,打倒之前那些热度极高的种子选手,所以刚才我没有押巴啦啦,真是让老板正中我的下怀了。至于蒙卡硫斯,我估计他实在没找到能打赢他的对手,便随便安排了一个上去。巴啦啦的战败是令这场比赛改变的一大要素,现在几乎所有的人都产生了一种新的思维模式,就是看起来弱小的一方容易胜利,而所有来自奥林镇的人都认识圣桑,他们肯定疑心“这么弱的人会不会也是有什么杀手锏啊”,如果这样想就受了骗,事实是,圣桑就是那么弱小。

真是不走运,老板,我曾与那个雨男有过一面之缘,真是恐怖的经历,我亲眼看见他在雨中毁灭了一个村子,当时冰雹像是硕大的席子一样从天上砸下来,立刻就淹没了所有的农田和人家,而那男孩走过的地方却非常干燥,即使是刚刚融化的雪水也流不进去。

后来经过四处询问,我才稍微打听到王城“雨中曲”部队的消息,那是由分别掌握着风雪雷能力的三胞胎组成的,执行村镇级肃清任务的小队,很多与王城作对的村子就在一夜之间被消灭了。

这么恐怖的能力,完全胜于火炮等兵器。我怎么会忘记呢?

老板,你输了,我又能大赚一笔。

胖子法特望向竞技场,咧开嘴露出恐怖的笑容。

“比赛开始!”胸毛一声令下,全场的眼中都闪烁着星辉,准备见证一场全新的惊世骇俗的比赛。

路人甲问道:“唉?你说这回还是不是秒杀啊?”

路人乙说:“我要是小说家,我就把这个故事继续写成秒杀,出其不意。”

很可惜,他不是。

胸毛看着场上两人,开始解说:

“我们看到随着比赛的正式开始,双方都没有急于出动,而是在相互试探,他们一个走起路来飒飒生风,虽然看起来有些无精打采的,但是步调中蕴含着十足的气劲;而我们的小选手雨男也是,并没有急于进攻,而是在兜圈子,他举止优雅,神情淡然,难道对于他来说,圣桑也是可以小觑的对手吗?观众朋友的,你们支持哪位选手呢?现在可以写信投递到魔法信箱中继续参与押注,如果不押注只是表达自己对露露缇雅的爱慕之情,可以投递到那面的垃圾桶中。”

场上的圣桑和雨男围着一个无形的圆兜圈子,这样约莫过了十分钟,胸毛实在是编不下去了,便道:

“二位高手试探得也差不多了,可以打了吧。”

于是圣桑往后一退,这一退,弄得全场的观众几乎要从睡梦中惊醒,那些往昔便认识圣桑的观众也兴奋异常,心想圣桑平日里不显山不露水,没想到也来参加这勇者考核,他这向后一跃,实乃欲擒故从,欲说还休,欲语泪先流之着!

大家都激动地拍手,没想到圣桑被这突如其来的掌声弄得一愣,又开始转圈子。

正当一个急性子警卫实在看不下去,准备用手中那挺歪把子机关枪扫死这两个慢货时,圣桑率先打破尴尬:

“文斗还是武斗?”

雨男的嗓音像雪一般清澈:

“要文斗不要武斗。”

胸毛大喊道:

“好——高手!高手中的高手!我们经常能看见两人讲着讲着道理厮打在一起,却很少看见两个人在兵戎相见时突然提出要讲道理,这是一种什么精神,这是一种止戈为武的精神,只有拥有这种精神,才是一名真正的勇者。当然,我不是说其他勇者没有这种精神,我只是欣赏雨男和圣桑两人能够将这种精神在刀刀见血的搏杀中发扬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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