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袋上留着血液,搞定!
我这才从野猪的身上下来,最后拖着野猪,提着野兔回到了山洞里面。王思纯早就已经回来了,连火堆都已经收拾好了。
王思纯见我回来了,问道:“陈哥,你去哪里了?”
直到看见了我身后的野猪,还有手上的野兔,才说道:“厉害啊陈哥!”
我笑道:“也不看看是谁出马。”
说完,我把金刀还给了王思纯,说道:“把猪肉弄出来,咋们今晚吃顿好的。”
王思纯立马就用金刀解刨着野猪,上好的野猪肉在柴火堆里面烤着。汁水流了下来,落在了火堆上,发出滋滋的声音。顿时,整个山东飘香四溢。
对了,还有一只野兔。差点就忘了,退了毛的野兔也放在了火堆上烤制。没一会儿,肉就已经变红了。野猪肉似乎也好了,我都拿了下来。
猪肉和兔肉都分成三份,我们吃了起来。先是咬了一口野猪肉,肉质厚实,但其中还有汁水四溢。一口咬下去,完全就是享受啊。这就是传说中的大口吃肉的爽感啊,此时要是有一瓶啤酒就好了。
不去想这也有的没的,又把兔肉拿了起来。一口咬了下去之后,兔肉的口感就要好上一些。有些稚嫩,但味道没有野猪肉好。其实也不错啦,只是相比之下。我更加愿意吃野猪肉的,因为他能吃饱。
一顿饭下来,大概是吃了三十分钟。落日已经完全落下去了,月亮接替太阳的班,挂在了天空上面。好像在说,你看我多勤丰。其实不以为然,因为周围的星星也同样如此。有了星星的陪衬,月亮才变得更加美丽。
看着一旁还没有吃完的野猪头,我们这一顿才吃了不到四分之一。剩下的四分之三,我们可不想浪费。在一旁找了一些柔韧的藤蔓,把猪肉绑了起来。明天一同打走,我们起码还可以吃二三天。
做完了这些后,我们在山洞里面,依靠着岩壁休息起来。今天的劳累都是值得的,让我们都饱餐一顿。而且还吃得很好,得益于这良好的天气,冬天的气温很低,猪肉才得以保存。
要是夏天的话,就算是我们想要带着不浪费。但天气不允许啊,一天估计就已经臭了。
现在这个时候,不知道赵欣再做什么。她知道了无意死了,会是怎么样的一番心情。一想到这里,我就猛然间记起。我走的时候,似乎说过要给赵欣带一件特殊的礼物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