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志严论身材是个标准的矬子,还生了双斗鸡眼,爹不疼娘不爱的,唯一值得骄傲的就是从老藏民处学来的养獒牧马的技能,有道是终日打燕被啄眼,他这个养了十年藏獒的行家居然被狗咬了,现在痛得倒在地上打滚,另一个被咬的保安已经直接梗脖子晕了,算是暂时解脱。
胖墩瞟了一眼在地上打滚的易志严,又回头望了一眼黑狗的尸体,漆黑的眸子里水光闪烁,连眼角上的毛都浸湿了,嗷呜!它仰头窝嘴长嚎了一声,宛如一匹吊唁逝去同伴的孤狼。
“快,打死它……”
“别让它跑了,小心点……”一群手持棍棒刀具的男人蜂拥而来,他们有的是会所中心里值夜的,有的是闻讯赶来的员工,百胜门会所中心后面就是员工宿舍,叫人相当方便。
胖墩见这群人来势汹汹,脚下一动纵身向铝合金窗子方向窜去,速度快似离铉之箭,等那帮人追过来连正宗狗屁都闻不到了,闹哄哄一阵赶紧抬着地上两个去救治。
胖墩跳出窗户就被一双大手直接抱住,转头只要龇牙却发现抱着自己是主人,只能老老实实低下头去,那模样倒像是个犯了错的孩子。
刚才里面发生的事情程冬弈用透视之眼看了个大概,虽说胖墩咬伤了人固然不对,但在他看来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没性格的狗不是好狗,做主人的就要坚决护短到底。
程冬弈抱着爱犬悄然离开了这处是非之地,不过他没有再选择翻墙,而是正儿八经的走了正门,回到家还特意帮胖墩洗了个澡,重点是那张狗嘴。
第二天程冬弈去学校之前吩咐曾嫂一定要看住小家伙,不行就用链子拴住,有什么事情就及时打电话通知,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感觉昨晚胖墩咬人的风波不会这么轻易就过去,还是防范于未然来得稳妥。
莘莘学子,昏昏欲睡,大学生活,泡妞无罪。其实对于一个踏入大学校门的学子而言,学多少知识已经不太重要了,三点水带个昆字,四年过去能顺利混上一张非草鸡文凭方为王道。
当然也不乏好好学习的,程冬弈现在已经不属于这一类了,论个人财富他在国内排五百强之列,学到的专业知识以后步入社会学以致用的机会恐怕也不多,混张文凭就好了。
离上课还有一刻钟光景,沈墨笑嘻嘻的从抽屉里拿出一份江城日报凑了过来:“哥们,你瞧这个,恶犬咬伤两男子成功逃脱,这狗有性格!”
程冬弈眉头一皱,心里对这些新闻工作者们的敬业程度还是挺佩服的,胖墩咬人还不到十二小时,这报纸上就有了详细介绍,还真是应了那句,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俗话。
上午的课程很快过去,程冬弈打电话叫上陆吟雪一起去小食堂吃饭,两人现在已经确立的关系,出双入对的再正常不过,有人说大学里的恋爱关系就是把鲜花与牛粪的关系物质化,现在的大学校园泡妞都渐成了有钱学生们的专利。
两人挽着手走进小食堂刚巧有个靠墙边的空位,坐下后程冬弈一双眼睛盯着陆吟雪娇俏的脸庞看个不停,惹得人大发娇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