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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四章 高手对面,局势僵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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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船儿在海上悠悠的行进,我坐在船尾静心去品整个事件的经过,末了我发现,这真的可以说是天意,也可以说是巧合。我们不写小说,我们只是网络文字搬运工。-

如果没有凌元贞收魂一事,我还有叶凝等人绝不会轻易逃开霸王正道的追杀。现在。凌元贞又有难了,我则要过来把凌元贞拿下的这条魂魄再给抢走。

人世间的亿万般事件,我想大概都是这样演化的吧,凡事都是一个因缘际会,最终牵出了一个又一个结果。

玄妙当真是玄妙无比。

这诺大个人间,真仿佛一件设计精密的仪器。动了一个地方,另一个地方跟着也会产生相应变化。一时间,我沉于对因缘的感悟中,不知不觉,马玉荣和计大春就把船划到了指定的海域。

这是一片礁石海域,越过礁石后。是一个规模很大的岛屿,计大春小心把船在一块礁石旁停靠完毕,他搓了搓手,小声对我说:“凌元贞。他的那个道场就在这岛上的一个隐密地方。那地方让他修成了一个大大的菜园子。不过菜园子是掩护,他真正目地是藏身园子里的一处建筑里面炼气。”

“来来来,今晚来的妖蛾子比较多,手段一个比一个厉害。你这人仙,虽说手里有剑,但要是硬拼的话也不一样能是青柳散人的对手。所以嘛·····”

计大春讲到这儿,他从怀里小心掏出了一个黄布小包,打开包,里面就露出了三块黑呼呼的竹简。“来。每人一块。”

计大春给我和马玉荣分发。

马道长接过。他看了一眼说:“这东西是做什么的?能吃吗?”

计大春“你个马胖子,几个月不见,功夫怎么又通步了。这是竹符,懂吗?竹符。这可是我费了极大力气,在一个洋鬼子手里忽悠来的。这符对普通人来说没什么用,既保不了平安,也退不了凶煞。但对我们来说,却极其有用,因为,它能隐去一身的气机。”

说了话,计大春开始教我们怎么用这个符。

当下,他来打样儿。用这个符,先是要咬破中指,然后用指尖的血涂到符身上。待那血气完全融入进去后,除非我站到对方面前,否则,即便是再厉害的感知,符术,术法,都无法探知到我的存在。

但这个符有个弊端。

弊端在于,别人探知不到我,我也同样无法感知到别人了。

马玉荣听过讲解,他苦笑说:“计大春,你这,这是什么符啊。”

计大春:“天下事不能两全,不想让别人探知到你,也就意味着,你也探知不到别人了。就是这样。来,咱搓个绳,系好了,戴上吧。”

当下我依了计大春的做法,咬破了中指,刚要把血挤出来,就在这一瞬间,我发现我的血不对劲了。

用科学话讲,就是血红素少了。

我这血,打个比方就好像是用水稀释过的鸡蛋清,泛着那么一道发黄的颜色。我一惊之余,计大春嗖的一下夺步过来,一把抢过我的手指头,猛地一吸,吸了一口我的血后,这老家伙,又挤了一滴落在符上,末了他说:“人仙的血呀,无比珍贵,喝一口顶得上一碗十全大补汤。”

“嗯,兄弟,果然成了人仙了。不错,真的不错。”计大春伸手拍了我的肩膀,一脸正式地说。

我坐在海风中,微微凌乱了一下。随之,耳边传来马玉荣感慨:“曾经,曾经我的血比你的这个成色也要好,曾经,曾经·····哎,不说了。”

马玉荣一脸怆然地望向海面。

我这时把竹简在脖子底下挂好了,我问计大春:“计前辈,人仙的血,最后真能变成白色吗?”

计大春:“那是一定了,肯定能变成白色的。不过,在变成白色之前,你还要走一道程序才行。”

我说:“是什么?”

计大春:“服食铅汞丹药。”

我问:“是把水银做的药丸子吃到肚子里吗?”

计大春:“嗯,不过,这药可不是随便吃的,它得结合了火候,时间,地点再在明师的指导下才能服用。否则,自个儿吃的话,百害无一益。咦,我们快到了。小心一点······”

我们这时悄悄从船上下来,浸到水里后,我问了计大春一嘴:“怎么这个不是自然而然能成的事情吗?为什么要吞那个水银。”

计大春小声说:“以前确实是自然而然就能成的事情,但你也知道,现在的天地,不再是当初的那个天地了,所以,一些修行的法子势必会产生相应的变化。而这些手段,全是那些道门老前辈用生命代价换来的,是真正拿命来做那个实验。”

计大春比划一下说:“你想想,万一失败,几辈子的修行,可能就毁在一颗小小的丹药上了。”

讲到这儿,计大春不再说话,然后他朝我打了一个手势,我跟在他身后,拉上了马玉荣三人一起就这么直奔前方遁去。

走了半个多小时,我们避过那些岛上的居民住宅,又绕过了一片林子,最终来到一处疑似的小山包前。

那地方远远看着,像是一个山包,但走近了仔细打量,又发现这东西竟像是一个陷到地底一部的金字塔。宏吐投扛。

计大春挥了一下手,示意我们找个地方隐藏好身形。末了他看眼四周说:“人好像还得等一会儿能过来。看到那地方没有,那个小山包,你看它外面种的好像都是菜,实际啊,那是假象。这东西就是一个金字塔。”

马玉荣:“金字塔不是埃及的吗?”

计大春:“屁,金字塔是地球的,埃及只不过是上古一个部族的后裔。金字塔这东西,要以说是最早的修行法阵了。通过它,可以跟上头······”

他指了一下天空说:“跟那上面建立一个很好的感应联系,咦,你们听,什么声音?”

计大春突然侧了一下头。

其实我早听了来,远处有轰隆,轰隆的声音传来,只不过我的计大春白话的来劲,再加上那声音离我们很远,所以没有去提醒他。

“是那里。”我指了一下后面。

计大春点下头,同时他朝我们打了一个保持安静的手势。

我们三人当下调低了呼吸,伏在草丛中静静守候。不大一会儿,约摸过了五六分钟,人出现了。

出乎我意料的是,青柳散人没有带着大群的人过来,这次来的只有三个人。同样,当我看清楚这三人的样子时,我告诉自已,就这三人,足够了。

三人中先说最前面的那个大个人,那人看样子是个黑人,身高接近两米,体形极其的魁梧不说,他身上还穿了一层类似外骨骼的东西。

这个是西方现代的高科技了,有点像科幻小说中描述的什么机甲。但目前这东西发展的远没有机甲那么霸道,它只是一个钢铁的骨架,除外,这黑人后背还背了一个大大的好像是氧气瓶式的装置。我看着装置,再依着骨骼的结构大概分析了一下,很快断定出,这是一个利用压缩气体提供辅助动力支持的那么一个装置。

黑人本身功夫就很好,至于说究竟多高,我现在脖子上戴了这么一个破符,我失去了感知的能力,因此我看不出来他的具体实力。

可从肌肉线条,脸上表情,眼神,神色上看。

这人的实力非常恐怖。

黑人除了这一身的行头,本身的功夫外,他两手还握了一把我叫不上名字的枪械。

枪口加装了消音器,估计是为了怕惊扰到岛上的居民。

一身强悍功夫,还有这么一个外骨骼,再加上后面高强度压缩汽体提供的力量支撑。这黑人,确实是霸道,非常霸道。

除黑人外,另一人是个高瘦的中年人。中年人身上穿了一件灰色的立领衣服,手中提了一把装在鞘里的长刀。是以,这中年人是用刀的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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