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来,乔文廉一直都在京城?得知曾氏做了官奴,在衙门附近扫大街,他便想方设法搭上了王大先生的路子,在你家的铺子里做了掌眼先生?”
华大小姐觉得吧,乔文廉就像那八、九月里才成熟的李子,晚熟!
当然,这个比喻不太恰当,晚熟的李子虽然貌不惊人,可也比乔文廉长得好看。
不过,这四五年里,乔文廉还是成长了,人到中年开始成长,晚是晚了,但是终归不是傻缺了。
“对,乔家有位老太爷,就是一位掌眼先生,乔文廉年少的时候,曾经跟着这位老太爷学习鉴古,那时只是兴趣而已,没有想到后来居然成了他隐藏身份的本事。他与王大先生的结交,虽然是他主动逢迎,可也是因为他的确有真才实料,令王大先生另眼相看。”
沈逍说到这里,心里一动,他想起了吴鑫:“那个左阿宝,也就是吴鑫,他之所以会死在长公主府的粥棚里,会不会是故意的?”
“故意的?他明知将死,想找个给他买棺材的?”话虽如此,可是华静瑶也觉得不太对劲了,“咦,上次那位医僧也曾经说过,左阿宝找他讨要过治疗内伤的药材,也就是说,左阿宝是知道自己受了重伤,说不定还能感觉到自己活不长了,所以他才跑到我家粥铺,用了什么法子,故意让自己当场死了,这样说来,还真有可能。”
沈逍若有所思,他自幼长在岳离身边,多多少少也懂一些医理。
“五年前吴鑫是藏身井下避开追杀的,可见他的水性极好,甚至有可能与朱禄不相上下,当时赌坊的伙计亲眼看到,他被那七名杀手扔进了冰窟窿里,而同样的,朱禄也曾借着冰窟逃生,只是二人的体质却是有区别的。”
朱禄是个练家子,不但水性好,他还有内力,有一身武功,加之每天大鱼大肉吃着,养出一身结实肌肉,尽管如此,他也要高床暖枕休养三日才能爬起来,起来后便找到岳离治伤和调养身体。
而吴鑫却不同,他虽然也有好水性,可他却只是一介书生,仗着年轻硬撑着。朱禄与他同样上了海捕公文,可他与朱禄过的日子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他栖身在乞丐中间,风餐露宿,吃的是残羹剩饭。受伤之后,朱禄有岳离医治,而他也只能自己找点草药而已。
而他所受之伤,却比朱禄严重得多,骆仵作已经验出,即使他不来喝粥,也同样会死。
他强撑着将死之躯来到长公主府的粥铺,健康人喝上几碗粥也会觉得不舒服,何况是他?
他就是要让自己死在粥铺里,长公主府的粥铺!
“乔长史,他是因为乔长史,所以才会挑上我家的粥铺!”
华大小姐惊呼出声,是啊,这样一来,这一切就连上了。
“当年吴鑫与乔文廉一起逃跑,他活下来了,所以他猜到乔文廉定然也还活着。而在京城里与乔文廉有关系的有两个人,一个乔文廉的妻子曾氏,另一个就是乔长史。吴鑫曾经去找过曾氏,但是却没有找到,而乔长史在经过五年前的那一劫之后,便胆小怕事,深居浅出,再说以吴鑫如今流民的身份,他连我们府里的大门也进不去。”
但是粥棚就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