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最早起源于1911年美国爱迪生的电灯和能源公司。
当时爱迪生公司陷入资金危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摩根家族收购了爱迪生公司改名通用电器,并以摩根全球债主华尔街皇帝的影响力,发起了权证融资。
而到了1929年,权证已经作为投机性的品种而沦为市场操纵的工具。
以杰西.礼佛摩尔为代表的空头利用权证做空美国股市,最终引发全球经济大萧条,导致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
六十年代,许多美国公司利用股票权证作为并购的融资手段。由于权证相对廉价,部分权证甚至被当成了促销手段。
当时美国的公司在发售债券出现困难时,常常以赠送股票权证加以“利诱”,颇有种“买电脑赠保险”的意味。
至七十年,美国电话电报公司以权证方式融资15亿美元,使得权证伴随标的证券的发行成为最流行的融资模式。
而所谓权证。
简单来说就是指基础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
一般来说,持有人在发行机构或者个人处获取的是一个权利而不是责任,其有权决定是否履行契约,而发行者仅有被执行的义务。
因此为获得这项权利,投资者需付出一定的代价——权利金。
支付一定数量的价金之后,购买者就可以从发行人那获取一个权利。
这种权利使得持有人可以在未来某一特定日期或特定期间内,以约定的价格向权证发行人购买或者出售一定数量的资产。
而根据权利的行使方向,权证可以分为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认购权证属于期权当中的看涨期权,认沽权证属于看跌期权。
其中看涨期权又称认购期权,买进期权,买方期权,买权,延买期权,或“敲进”,是指期权的购买者拥有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按执行价格买进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权利。
期权购买者购进这种买进期权,是因为他对股票价格看涨,将来可获利。
购进期权后,当股票市价高于协议价格加期权费用之和时,期权购买者可按协议规定的价格和数量购买股票,然后按市价出售,或转让买进期权,获取利润;
当股票市价在协议价格加期权费用之和之间波动时,期权购买者将受一定损失;当股票市价低于协议价格时,期权购买者的期权费用将全部消失,并将放弃买进期权。
因此,期权购买者的最大损失不过是期权费用加佣金。
认沽期权则和认购期权完全相反,认购权证投资者希望通过股票上涨从中获利,认沽权证则是当股价低于行权价格时,从股价下降中获得收益。
当股价高于或等于行权价格时,投资者将损失认沽权证的费用,认沽权证投资者希望做空股票从中获利。
同样,因为期权持有人只具有权利而不具有义务,持有者可以在市场情况不利于自己的时候放弃权利,也因此,最大的损失和认购期权一样,不过是权利金和手续费。
通俗的解释来说,投资人手中有100股甲股票的认购权证,行权日是8月1日。行权价格是5元。就是说,到8月1日这天,投资人有资格用5元/股的价格买该股票100股。
如果到了这天,该股的市场价是8元,别人买100股要花800元,而认购权证持有人这天则可以用500元就买100股,假如当初买入权证时每股权证元,那么一共花了550元,当然合算了。
如果买,这个行为就叫行权。
但是如果到了这天,该股的市场价是4元,当然不会有傻子用5元一股的价格买4元的股票,那么认购权证持有人手里的100股认购权证就是废纸。
可以选择放弃行权。
认沽权证则是给投资人到某天用某个价格卖该股票的权利。
例如,持有人的权证规定到那天可以按10元/股卖。如果那天该股的市场价是7元,别人卖100股得700元,持有人卖100股得1000元,当然赚了。
而这个赚到的钱就是1000-700=300元。
跌的越多,也就赚得越多。
但是如果该股那天市场价每股13元,持有人自然不会按权利每股只卖10元,这就等于持有的认股权证已经没有意义,可以选择放弃行权,最大的亏损只是将买入认沽权证时缴纳的权利金亏给权证销售方。
巴菲特出生在1930年,从10岁就开始接触股票。
他的一生几乎每天都在和金融市场打交道,对于权证的了解,世上无人可以出其左右,自然瞬间就听明白了赵旭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谈不上有什么震惊,因为就在昨天,高盛五位高级合伙人会面商谈的就是这件事。
所以说早在两年前,高盛就已经注意到东欧方面的变局。
随着现在的局势一步步明了,中西方的天平已经愈加明显。
这种情况下,以高盛浸淫金融市场一百多年的经验,早就看出了日本是出于东欧变局之后,必然是会首当其冲的第一个国家。
没错,就是日本。
外行人来看日本和苏联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而且还是竞争对手。
如果都要出现变故,那么理论上来说对于日本的发展更有利才对。
但正如英国前首相丘吉尔所说,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