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也是有缘,咱爷三个能在这一起喝酒,我敬您二位。”
王坤说完端起酒来直接来了一大口,不是没底气干了,主要是自己一个人来的,还这么远,下午还要折腾回去,再加上自己晕车,能少喝点意思意思就行了,有机会再补上也不迟。
两个老汉也跟着喝了一口,三个人放下酒杯夹菜吃。
王金来看王坤没有夹烧鸡,就把盘子往他这边推了推,示意夹肉吃。对于善意,王坤都是能接受的,瞄了一块鸡胸夹过来慢慢嚼着。
喝了两口酒了,现在是王坤和王老汉各自提了一杯,开局三杯酒在这个场合不适合,但是每人来个开场词还是必须的,一是介绍下自己;二是沟通下感情。三个人目前来说都不是太熟悉,稍微的客套下还是要有的。
既然两个人都提完酒了,吃了两口菜之后王金生也是端起了酒,想了想说道:“以前的是非恩怨先不说了,祖坟能顺利的迁移,完成老哥的夙愿,你两个也是出了力的,这杯酒干了。”
说完话一抬手就把大半杯的白酒直接一口喝了下去,王老汉和王坤也赶忙干了自己杯子里面的酒。都喝完了,王坤也是主动地拿起那瓶满的酒开了给两位满上,倒完酒之后放到了一旁。自己拿起最初的那瓶给自己倒了一杯。
两位老汉就看着王坤倒酒也没有阻止,王坤倒完坐好在那继续找热乎菜吃吃了几口,伸手抓了一把咸花生,也不去皮,一粒一粒的往嘴里塞。喝酒吃花生,这是大多数人的习惯,桌子上的大葱蘸酱虽然也喜欢,这个菜王坤是不敢动的,怕这一口下去就没法见人了,还是忍忍吧。
三口酒之后也就放开了,王坤跟两位老汉说了自己就这一杯了,不用管他就行,让两个人自己喝。稍微抿一口酒再夹几口菜,仍嘴里几粒花生,这种安逸的饭食才是这辈子的追求,钱多钱少的能有个稳定生活就好。
桌子上味道最值得回味的是那盘肠,也可以叫粉肠吧,这个在王康宁小时候只有过年和家里来客人了才会买两圈,往往这个菜是下去的最快的,比肉和烧鸡这一些吃食都快。味道香、有咸味,白嘴吃也行,夹馒头也行,最招小孩子欢迎了。只是后来随着科技的发展,这个东西的越来远差,再也不是真材实料,口感上到嘴里没有劲道,味道上慢慢都是化工添加剂,不是那种香香的。
上学的时候,早餐有大饼加肠,王坤每次都选这种,就是吃完之后,手上或者嘴上都是那种特殊的味道,别人一过就能闻出来,就知道是吃的这个。即使到了现在自己一个人在外面住也是偶尔会买张大饼,再来上一圈粉肠,自己动手切一些再放点生菜卷着吃,省时省事还管饱。
王坤自己边吃边喝,中间还停下来听听两个老头在那商量着明天去培土的事情。每村去多少人,谁家去人,用什么东西等等,反正都是农村一些风俗类的要求。现在城市里不太讲究这些,在农村很多地方都保留着,当然土葬有些地方也是把人火化之后再装棺材埋,不跟政策冲突,所以地方上也不会强制要求不许这样操办。
听听跟自己老家那边也差不太多,就不再关心了,还是先把自己肚子填饱才是正经问题。在一盘子鸡肉里相中了一个翅膀,夹出来一点点的啃那层皮吃,这种地方肉少,腌制和熏都能很好的入味。一些细小的骨头就直接吐在碗里,等一会倒给外面的土狗吃。
“小王,你跟老神仙是怎么认识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