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谁也没有把这句话当回事,谁能猜到金金就那样悄悄地把这句话埋在了心底。
——搞不好,我将来真的去做摄影师了呢。
虽然与故友的久别重逢使得于锦鲤又惊又喜,可是毕竟工作在身,于锦鲤并没有在楼下耽搁太久。
她在金金的引导下加快脚步直奔化妆间,在暖空调的烘焙下褪下了厚重的冬衣。
造型师推出来的衣架上,是齐刷刷的红色。
于锦鲤代言的这一款香水有一个特别的名字,“柏林少女”。
猩红色的液体在棱角分明的透明玻璃瓶中流动,在性冷淡与妖艳之间找到了一个绝佳的平衡点。
略带呛味的胡椒开篇,粉胡椒的辛辣与红玫瑰的甜美迎面而来,清冽凌厉的味道给人一种微妙的哥特感。中调酸甜的玫瑰味微微渗出,像是雪地里的一朵柔媚娇艳的玫瑰,甜美的浆果味隐隐约约,加了广藿的木质尾调是一种别样的魅力。
如果用花来形容这种香的话,那么一定是雪地里的玫瑰。明艳的色彩与锋利的刺彰显着它的张扬。
而如果要用人来形容的话……
化妆间的门打开了,涂红了嘴唇的女孩走了出来。
如果要用人来形容的话,大概就是这个样子了吧,肖迟对自己说道。
女孩披了一件长长的黑色大衣,她故作成熟,她浓妆艳抹,红艳艳的嘴唇、飞扬上挑的细眼线、锐利得像刀一样的眼神,她踩着带着小猫跟的靴子走出来,然后卸下了那层厚厚的外套。
里面穿的是红色的吊带裙,艳红的色彩像血一样流淌着,把她的皮肤衬得更白,那是十足的冲击力。
红、白、黑,最纯净的色彩形成了最剧烈的碰撞。
这不是于锦鲤第一次采用这种配色,当初《辛德勒的名单》的时候同样是这三种颜色,于锦鲤穿在身上,黑色是肃穆,白色是和平,而红色是希望。
可是现在的她却穿出来了截然不同的感觉。
这一次,黑色是午夜,白色是雪,而红色是玫瑰。
殷红的色彩,是流淌的血,是高脚杯中的红酒,是白茫茫一片的雪地里、绽放在午夜的玫瑰。
“还差一件没有穿。”
肖迟定定地盯着于锦鲤打量着,而后说道。
于锦鲤一听,赶忙低头检查自己的装束,红艳艳的裙子在身上,厚重的黑色大衣也在身上,每一件亮闪闪的首饰都好端端的待在它应当在的地方。
还差哪一件?
肖迟信手从化妆台上的瓶瓶罐罐中,把那瓶“柏林少女”抽了出来。
才两下,馥郁的玫瑰香就已经侵占了整个摄影棚。
到位了,这下子就到位了。
“开始吧。”
于锦鲤拖着长到小腿的黑色长大衣挪到了补光灯下。
不得不说,她的镜头感很好,她总能知道自己哪个角度在镜头下是最美的,然后丝毫不藏着掖着的肆意的张扬。
“金金,麻烦放一下歌。”
肖迟一直坚持着,人的五感都是相通的,几乎每一次拍照的时候他都会放歌,合适的音乐总能让模特更快的进入状态,摄影师也能得到更好的发挥。
其实上一次拍摄美人鱼主题的时候肖迟也是放着歌的,是一首轻柔的钢琴曲。可惜那个时候的于锦鲤被那一大缸凉水折腾得死去活来的,什么都没有感觉到。
金金熟门熟路地打开手机蓝牙,连上音箱,然后调出来预定配给这支广告的背景音乐放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