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611”成员,他们是维护正义的执法者,可他们也都是普通人,是人都是有情感的。
红玉也是人,或者换一种不恰当的说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里,“611”的成员,把红玉也当做一个人来看待。
对于这两者之间的交集,老萧把握不好叙述的分寸,就省略了。
通过有关的渠道,老萧看过审讯的记录,也接触过办理该案的警员,下面就给大家简要的转述一下,我所知道到一些案中原委。
大约是在两年前,红玉在蜀省结识孙辉。
当时可以说是孙辉把她救了出来,她就跟着孙辉来了平城。
对于这段经过和自己的身世,红玉始终没有详细供述,她自称没有父母,对于自己掌握的行窃技艺,没有作任何解释。
她对孙辉的评价是,他是个好人,自己是个坏人。
她说,孙辉其实挺有能力,是自己没有做好,管不好他,没有帮到他,最后害了他。
和孙辉回了平城后,他俩住在铸造厂家属院,孙辉去世的父母留下的房子里。
那时孙辉手里有些父母留下的积蓄,二人的日子过的虽然不富裕,但是感情很好,孙辉很爱护她,她很满足。
过了段时间,孙辉和她商量,想找朋友合伙做点生意挣钱,把日子过的好一点,将来两个人有了孩子,给孩子一个好的生活环境。
红玉非常高兴,夸奖孙辉有责任心,让他只管在外面忙活,家里的事不用他操心。
但是孙辉这个人性子急,又爱交朋友,容易相信人,三下两下就把手里的钱花光了,生意也没做成。
他的脾气变得暴躁,动不动就对红玉发脾气,和院里的人关系搞得很不好。
红玉心疼他,为了让他心情好起来,她违背了自己发过的誓言,开始行窃。
第一次偷回来两千多元现金,当她回家拿出钱来交给孙辉时,谁知他不但不高兴,反而暴怒了。
孙辉问她是不是出去“卖了”,她当然不承认。
孙辉撕掉她的衣服,对她浑身上下检查了个遍,仔仔细细的在她身上闻来闻去,然后又“试了一次”,才算罢手。
他再三追问钱是哪儿来的,红玉就和他说是在逛商店时,看见一个女人的钱包挺好偷,就大着胆子把她的钱包偷了。
孙辉相信了,不仅没有责任怪她,反而夸她有办法。
这份笔录里,办案人员对红玉提出疑问,孙辉对她撕衣检查,又和她“试了一次”才算完,你当时是怎么想的?
红玉的回答是:我觉得那是他爱我的表现,是因为他太在乎我了,当时把我感动的哭了。
对红玉这种说法,笔者是不赞同的,相信大家也会有一个正确的评判。
两千块钱经不住花,钱花完了,孙辉又不行了,红玉就又出去了一次。
这次偷回来一万六千多块钱,孙辉又不高兴了,红玉只得告诉他,是自己大着胆子在宾馆里偷的。
这次孙辉倒是没有对她脱衣检查,不过情绪很高,急着和她“做了一次”。
有了第一次、第二次,红玉也收不住手了,只要发现孙辉情绪不好或是不高兴了,就出去偷一次。
每次回来把钱交给孙辉时,孙辉就很有兴致,和她“做一次”,说是奖励她。
几次下来,红玉觉得孙辉的心情平稳了,对她很体贴,那段时间她过的很开心。
为了让孙辉保持这种心态,红玉开始有目的、有规律的出去选择目标下手,没有一次空手回来过。
这种对红玉来说快乐的日子过了一年多,她把两个人住的小屋子翻新了,卖了新床新家具,这些都没让孙辉帮手,全是她一个人操持的,她手里不缺钱,用帮手花钱雇就行了。
可是从今年的三月份开始,孙辉又有变化了。
他开始三天两头不回家,说是和朋友谈生意。
刚一开始红玉并不在意,她知道孙辉爱耍钱,还陪着他去玩过几次。
红玉自己对赌博没有兴趣,那些东西在她眼里,就像小孩子过家家。
她劝过孙辉,告诉他那些都是骗人的,还提出他要是喜欢,自己开一个游戏厅,投资需要的钱不是问题。
孙辉挺赞成,连着几天出去,说是看地方、联系供货的商家,拿走不少钱。
一段时间下来,地方没见租下,游戏机也没进回来,拿走的钱却被孙辉花完了。
而且红玉发现,孙辉不正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