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晓棠郑重地对柳俊梅说道:“梅子,有什么需要我做的,你尽管说出来,这是为了破案子,我会尽自己所能为你们提供帮助。”
柳俊梅思虑着点头说道:“晓棠姐,其实我不愿意让你出面,但有些事情还必须你来办,只有你有这个能力。
咱们是为了破案、破案是我们的工作,但是有些人、有些事儿真是没法儿说,人家才不管你是为什么呢。
打着官腔设置人为的障碍从中作梗,使我们的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我这次的工作方式,需要交通厅运管处的配合,依托他们的GPS全球定位系统里面的海量数据,作为我们查找嫌疑车辆的切入点。
刚才我说过,在那次会议上我提出过自己的建议,希望他们在建立这套系统时能给我们开通一定的权限,让我们也能依托使用系统的一些功能,为我们办案提供有力的支撑,也能使我们对出租车行业实行更加准确、便捷、有效、及时的管控,这对于稳定社会环境是有非常积极的作用的。
出租车行业是窗口部门,出租车二十四小时行驶在大街小巷,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接触,从某种程度来说,外地人来了我们平城,第一个给他们留下深刻印象的人,就是出租车司机。
出租车司机的一言一行,代表的不仅仅是他个人,而是关系到我们平城的整体形象。
不是我看不起出租车行业的从业人员,实际情况是绝大部分司机的文化水平不高、个人素质较差,贪小便宜绕路、捡到乘客遗留在车上的贵重物品拒不交还、或者向乘客索要高额好处费的事情屡有发生。
由此引发的纠纷相当多,一些纠纷由于司乘双方的不冷静发生打斗,上升到行政、甚至刑事案件的范畴,不仅牵扯了我们大量警力和精力,也对社会安定很不利。
这其中尤其是夜班司机这部分群体,他们大都来自外地的农村,文化程度和人员素质更低更差,是诱发矛盾纠纷的主要人员。
这部分人里面,有相当一部分是有违法犯罪前科的人员,其本身就是对社会存在潜在风险的不安定隐患,近年来有相当数量的刑事犯罪,犯罪嫌疑人就是这部分人员里的某些人,比如说我们现在侦办的这个系列案,我敢打包票说,犯罪嫌疑人里肯定有外来从事出租车夜班司机这一行的人员参与了犯罪活动。
我当时的设想是,由我们公安机关、具体来说就是公交分局,给出租车从业人员建档立案,审查每一名出租车驾驶员是否具备驾驶出租车的资格。
我所说的资格,不是光有驾驶证就行了,除此之外要审查每一名驾驶员有无违法犯罪前科,有过暴力、性侵、盗窃、吸毒这类违法犯罪前科的驾驶员,不适宜从事出租车司机这样的服务行业,在对这类人员发放从业资格证上,要采取慎重的态度。
即便发放了从业资格证,也要对这类人员采取有效的监督管理,防止产生不良后果。
而审查出租车驾驶员资格的是运管处,他们既不具备审查从业者有无违法犯罪前科的资格,也没有这方面的能力,可偏偏这项工作就由他们来负责。
开始我想不通,后来我清楚了,这里面牵涉到一个利益问题,审查出租车从业人员资格,是要收费的。
出于某种原因,我们公安机关没有这方面的收费许可证,运管处却是有的。
说来真是可笑,有收费许可的部门只管收钱,其他的屁事儿都不闻不问;
而产生了司乘纠纷、出租车从业人员涉及违法犯罪之后,全部推给我们公安机关来调解处理,这个时候人家的态度很明确,这种事儿我们管不了,找警察去吧。
我们的局领导向某些领导反映汇报过,不能只是有了事就往公安这儿推,应该往深层次想一想、看一看,为什么会有这种事发生、发生这些事件的原因是什么?从管理上是不是应当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来预防和阻止此类事件的发生?
相关领导的答复是,管好你们自己的事儿,处理纠纷、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不正是你们公安机关的分内之事吗?
不要就把眼睛盯在钱上面,你们没有收费许可,把对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交给你们来搞,那不是乱收费吗,这是严重违反相关政策的违法行为,这种想法是要不得的呦。
我人微言轻,对相关的政策法规理解的不透彻,对此不敢妄做评说。
但是李局回来后拍着桌子骂娘、说官僚主义害死人我可是都听见了。
我提出的建议当时就被否决了,人家说的很明白,这套系统是我们交通厅、运管处投入大量资金建成运转的,跟你们没有一点关系。
想要授权可以,拿钱来说话,给我们一点四个亿,算是我们联合投资的,你们想怎么用都行。
我回来向李局做了汇报,李局黑着脸跟我说了一句‘我知道了’,就再没有了下文。
咱们几个分局最近办案子,有几次需要调取出租车的运行轨迹,跟新建立起来的交通厅运管处下属的‘GPS全球定位系统平城运行管理中心’联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