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军副支队长以惯常的严谨态度绷着脸用中指把鼻梁上的高度近视眼镜往上推了推,整理了一下放在面前会议桌上的几份报告表,开始了他的讲述。
他开口说道:“现场在座的大多数都去过,我就不再赘述了。
首先通报给大家一个信息,通过对在现场提取到生物检材进行检测比对,我们在部分检材中提取出来的DNA与之前发现的碎尸块认定为同一,都是属于受害人吴小莉的。
这部分检材包括在屋内的马桶里、厨房的洗菜池与墙缝之间、厨房找到手摇绞肉机上、单元门外的下水道里发现的少量人肉组织、碎骨头渣、厨房地面和墙壁上的微量血迹、以及在屋内的床上、卫生间的一把梳子上和冰柜里发现的毛发。
根据前期所做的工作结合我们的推断,二号院十一号楼四单元六楼西户屋内,基本上可以判定就是犯罪嫌疑人杀害吴小莉的第一现场。
因为种种迹象表明,受害人吴小莉就是在这个家里被分尸灭迹,她的尸体被人切割成一小块一小块,用绞肉机铰成肉馅儿冲进了马桶和厨房的下水道。
我们设想一下,假如犯罪嫌疑人是在外面把吴小莉杀死以后再移尸到这间屋子里,这种可能性有多大。
另外据我们掌握的情况,吴小莉是在五月二日上午十点至十四点之间遇害的,大白天把一个死人从外面转移到闲人很多的老旧小区里再弄到六楼的家里面,除非嫌疑人会障眼法,不然是不可能不被人发现的。
这里面有个问题没有解决,受害人的骨头(腿骨、臂骨、脊椎骨、肋骨这些大骨头)不知道是被犯罪嫌疑人怎么处理掉的,还有头颅部分。
我曾设想过几种办法,但都会发出不小的动静。
侦查员走访了这家楼下的住户,楼下的人家并没有听到过楼上发出过什么大的动静,这个现在不太好解释,只有抓回人来从罪犯的嘴里问出答案了。
房间里人在里面生活过的痕迹,但是被清理过了,指纹和足迹一个都没有找到。
不过我们发现了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另外一部分生物检材!”
说到这里吴法医有意停顿下来,抬起头环视了一下在座的众人,脸上显出一丝得意之色。
在坐众人除唐晓棠、于刚柱之外,听到吴志军这么说,都是眼神一亮,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唐晓棠和于刚柱的表情很正常,她俩是知道这个情况的,因为有人遗漏下卫生间里的梳子,唐晓棠还发了一通火儿呢。
吴志军很满意众人的反应,接着说道:“这部分检材包括有人用过的梳子、穿过的拖鞋、睡过的床铺、以及一块---咳咳---女人---咳,来月事使用过的卫生巾。
我说这个的意思是要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注意,科技条件在不断的发展进步,以前在常规中被我们认为很难从中提取到生物检材的介质上面和一些提取不出DNA成分的检材,现在是完全可以做到了。
大家下去跟侦查员和基层的技术人员要强调这点,犯罪现场的任何一处地方都不能有所遗漏,这是个大问题,一定要一起注意和警觉。
在这里我要作出检讨,今天在勘查现场时就险些把一件重要的物证给遗漏过去,这是放在卫生间不起眼处的一把木制梳子,梳子上面沾附着另外一个女人的头发。
这个头发和卫生间里发现的卫生巾、床上发现的一些毛发、鞋柜里的一双女士拖鞋上提取到的生物检材经过检测,我们认定是同一人的,已经从中提取到了DNA成分,这个人不是吴小莉。
此外,在南面大卧室的床单上提取到少量的精斑和一些男性的毛发,也从中提取到了同一个男子的DNA成分。
另外,我们在屋内还找到一双43码男式毛绒拖鞋。
在这双拖鞋的鞋面上发现了一些属于死者吴小莉的碎骨头渣,在拖鞋的其他部位还发现了一小部分混合生物检材,量太少了,我们怕做不出来,已经转送到厅里去检测。
总体来说,在房间内我们发现了除死者吴小莉以外的另外一男一女的DNA检材,我可以很肯定地讲,这两份检材就是犯罪嫌疑人留下来的。
现在我们已经把这两份DNA数据放进大数据库进行比对,结果还没有出来。
在屋子里我发现一个特殊现象,屋里有明显的有人生活的痕迹,但是却没有牙膏、牙刷、香皂、洗面奶、卫生纸这些日常生活用品。
我想是犯罪嫌疑人离开的时候把这些东西带走了,他们并不是要消除生活过的痕迹或是怕我们从这些物品上发现什么,而是需要用到它们。
从这上面可以推测到,嫌疑人这是要出远门了,否则带这些东西没有必要。
还有啊,这次我们提取到检材有一部分是从人体上脱落的皮屑、头皮屑。
从常规意义上来讲,新鲜的皮屑、头皮屑在离开人体七十二小时后,就从中检测不出来DNA成分了。
这从另一方面证实了犯罪嫌疑人离开这里的时间,不会早于五月十日。
我就说这么多吧,最后还是要给一线的侦查员们压个担子了,抓人是你们的事儿,只要能把人抓回来,我就能用证据砸死他,这得看你们的了。”
吴法医结束了他的发言,王宇看向唐晓棠。
唐晓棠抬手示意对面的于刚柱:“于大队,你说说吧,下一步该怎么做。”
在吴法医讲话中间,李健和段守恒匆匆进了会议室坐到了于刚柱旁边,交给他一份笔录材料。
于刚柱快速把材料翻看了一遍,在笔记本上写下了些什么。
这时听唐晓棠点了他的名,于刚柱抬起头把笔记本拉到面前,轻咳了两声开口说道:“之前我们就分析过,发现碎尸的地方不是第一现场。
现在证实了我们的判断,二号院十一号楼四单元六楼西户室内,就是杀人的第一现场,犯罪嫌疑人杀人、分尸灭迹都是在这个家里完成的。
通过我们前期的工作,掌握到二男一女三名重点嫌疑对象,经过与房东高铁军谈话并让他辨认了我们获取到的视频影像,高铁军指认出其中的一男一女正是租他房子的那两个人。
这两个人的情况我来介绍一下,那个男的就是所谓的王哥,他的真名叫乔英杰,汉族,三十三岁,内蒙古包头市白云鄂博区人,无业,先下落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