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弹头结构上,bae系统公司的技术人员也提出了建议。
最好是采用碳化钨弹芯,至少应该研制一种碳化钨弹芯的弹头,提高对有防护人员的杀伤力。
其实,碳化钨的价格早就降了下来,而且早已获得普及。
早在十多年前,俄罗斯就率先在5.45毫米枪弹上使用碳化钨弹芯,把枪弹的穿透性能提高了一大截。
此外,美军也研制过使用碳化钨担心的5.56毫米枪弹,不过只给特种部队使用。
对赵禹来说,研制一种碳化钨弹芯的弹头,根本就不是事。
别忘了,在6.6毫米枪弹与8.8毫米枪弹上,赵禹早就测试过碳化钨弹芯,也研制出了使用碳化钨弹芯的7.62毫米nato弹,并且交付给沙特特种部队使用,实战证明其性能极为出色。
没有用碳化钨弹芯,理由是降低成本。
使用碳化钨弹芯肯定回提高枪弹的制造成本,而oicw项目针对的是m4/m16,今后将装备美国陆军,因此枪弹的成本至关重要,哪怕一颗子弹贵几分钱,几十年使用费用也将多出数十亿美元。
当然,只要有需要,研制一种使用碳化钨弹芯的枪弹,根本就不是问题。
在提出意见与建议的同时,bae系统公司的技术人员也对6毫米埋头弹给予肯定,给出了中肯的结论。
这就是,6毫米埋头弹完全可以拿去参与oicw项目选型。
当然,如果针对提出的问题加以改进,希望就更大。
至于相关枪械,不在两家公司的合作范围之内。
这也可以理解,即首先确定枪弹,再设计发射枪弹的枪械。
如果连枪弹都没有达标,就算设计出了枪械也没什么意义。
在技术人员提交报告后,瑟琳娜就再次前往伦敦,跟劳伦斯商讨后继合作问题,也就是合同的问题。
这次,劳伦斯没有那么爽快,提出了两个问题。
一是,d&f公司什么时候能够量产6毫米埋头弹,至少得具备量产能力,毕竟参与美军选型,肯定要进行大量测试,也就需要生产足够多的枪弹,此外量产能力与量产价格都是选型的重要指标。
二是,d&f公司能不能在短期内拿出一种发射6毫米埋头弹的枪械,最好是一个完整的班用枪族,而且性能至少达到美军提出的基本标准,用一套完整的弹枪系统参加oicw项目选型竞争。
关键是第一个问题,毕竟6毫米埋头弹是d&f公司所独有。
至于枪械,反到是次要问题,劳伦斯也明确提到,如果d&f公司没这个能力,他会考虑跟其他公司合作。
对此,瑟琳娜也做出了明确答复。
d&f公司暂时不具备量产6毫米埋头弹的生产能力,但是肯定能在不久之后解决,即第一条生产6毫米埋头弹的弹药生产线已在筹备,最迟明年初就能进行试运行,在明年中期全面投产。
至于枪械,瑟琳娜提出,d&f公司可以自筹资金,按照oicw项目的标准,设计一种发射6毫米埋头弹的步枪,然后交给bae系统公司进行验收测试。如果被采纳了,d&f公司就以一级承包商身份参与oicw项目。如果没被采纳,bae系统公司也没有损失,即开发费用是由d&f公司掏腰包。
瑟琳娜还暗示了劳伦斯,d&f公司将拿发射埋头弹的枪械参加沙特陆军招标。
也就是说,哪怕没有被bae系统公司选中拿去参与oicw项目,d&f公司也能靠沙特陆军的订单赚回开发费用。
到此,问题全都得到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