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敏从师父的口中得知,每年吴大用团队留下的实习律师是有名额限制的,不超过五名,有时会更少。
本来九五八法学硕士毕业,人又长的漂亮的周敏是很有优越感的。在姚远未进吴大用团队实习前,本来是要安排她做老大吴大用助理的。
姚远出现后,老大的助理当不成了,在现有的实习律师中周敏的能力又不是特别突出,处于可留可走之间,让她产生了危机感。
报社是如何签约的,最底层的实习律师是不可能知道的,平日里大家都忙着加班,再加上羡慕嫉妒恨,同一批的实习律师都比较排斥姚远。
其实这很正常,先期来的实习律师之间刚刚磨合的差不多,都是天之骄子自然有些傲气,瞧不得别人爬到自己头面。
姚远这个后来的插班生,不但被委以重任给团队老大吴大用做助理,还履历战功,为团队创收不少,得到各方的器重,更得了“招财猫”的外号。
想想自己没日没夜的干,还不如人家刚来没几个月的,让其他实习律师心里不由得大呼“凭什么”。于是乎各种猜测应然而生,什么关系户、干儿子、资源倾斜之类的不停的往姚远身上贴。
就算是团队里的老律师对姚远都另眼看待,使得本来是一团散沙的其他实习律师不自觉的聚在了一起,嘴里不敢说,却明里暗里的排斥姚远。
所以当周敏发现姚远的兼职后,一下兴奋起来。她好像一下抓住了姚远的小辫子,经过昨晚一夜的“深思熟虑”,她决定做一件在学校经常做的事--打小报告!将表现过于抢眼的姚远踢出局。
但周敏忽略了一件事,律所不是学校,吴大用也不是班主任,姚远更不是周羽。周敏打小报告的举动惹怒了吴大用。周敏的第六感没错,果然吴大用很快采取了行动,下班时吴大用将方华找进了办公室。
“姚远在报社做兼职的事你知道吗?”吴大用开门见山道。
“做兼职?不知道啊?谁说的?”方华一头雾水。
“你手下的人今天来打小报告了。”吴大用语气有些不善。
在方华的小组里,为报社提供法律服务是黄律师和律师助理周敏。黄律师整天忙的脚打后脑勺,肯定没时间闲扯淡。即使真有事也会直接跟方华说,而不会犯职场大忌,越级汇报。剩下的便只有周敏了。
方华稍一愣神,紧跟着就明白了:“师父,你说的是周敏?”
“嗯,这丫头私心太强,她打小报告的目的绝对不是为了团队的利益,而是出于她的私利。我不想以后团队成员之间勾心斗角的搞内耗。”
作为一名在律师江湖中厮混了几十年的老江湖,一且都逃不过吴大用的眼睛。在吴大用看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团队成员有私心正常,但不应在团队内搞内耗,把精力全都用在挖掘同事小辫子上。
而且周敏在没有调查和掌握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便武断的认定姚远以公谋私,足见其做事不够严谨、稳重。与其他实习律师相比,能力有些欠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