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次来就是想看看您有没有办法!”梁总解开了姚远心中的谜团。
“这样吧梁总,您把材料留下一份,我查下对方公司情况分析下,明天给您回信。要是能做,我们会出个方案,到时咱们再谈签约的事,您看如何?”姚远客气道。
“好,姚律师,您是个爽快人,也是个实在人。不瞒您,我之前去过几家律所,还没谈出个子丑寅卯来就按着我签合同,我感觉不靠谱。
既然老钱跟您是朋友,这不认识了吗?以后咱们也是朋友。不管这案子成不成,以后再有事我就认准您了。”
姚远没想到,梁总戴个眼镜看起来挺斯文,说起话来却一嘴江湖味。梁总能这么说估计钱通元在来之前没少说姚远的好话。
送走了梁总和老钱,姚远查了对方公司的情况,正如梁总所说对方公司在十月份换了股东和法定代表人,还有几个案件正在审理中,新股东估计没有什么钱,是被拉来挡枪的。
姚远虽然才拿到律师证半年多点,但梁总这类案件他之前跟着顾建军和团队里的律师做过几件,当梁总揭开谜团之时,姚远心中便已有了计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的第十八条和第十三条,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信息,这家公司的老股东缴纳出资款的期限届满后,没有支付全部出资款,直接将股权转让给了第三人。
说白了就是,公司股东到期没有实际出资,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转让股权的,公司的债权人都可以起诉要求该股东在未出资的范围内清偿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有了尚方宝剑,姚远知道案子大概率是可以打赢的,但能否收回钱来却是不确定的。正是如此,姚远才没有立刻答应梁总。
梁总是个聪明人,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事他是不会做的。
姚远看着对方公司原股东的名字,口中喃喃自语:“周状!周壮?怎么这么耳熟啊!”
片刻之后,姚远一拍大腿,急忙起身向第四组的武律师走去。第四组除了劳资业务外,还有催债业务。
中午吃饭时,武律师与他聊天提到过一个执行案子,快要结案了,被执行人好像就叫周壮。姚远打算碰碰运气。
半个小时后,姚远笑呵呵的从武律师哪回来,手中拿着一张A4纸,上面有武律师调查的被执行人周壮的信息,在对外投资一栏中赫然写着一个熟悉的公司名字,正是梁总要起诉的那家公司。
武律师看着姚远远去的背影,欲哭无泪,长得帅的律师运气都这么好吗?那张A4纸可是他花了一周多的时间才查出来的。周壮有钱,有别墅,还有上市公司的股票。
下午下班时,姚远完成了诉讼方案,当然那张A4纸不包括在内,那时他的制胜法宝。
次日一早,姚远给钱通元打过电话后,不到两个小时,梁总和钱通元便坐在了律所的会议室内。
“梁总,方案您也看过了,您觉得怎么样?”姚远开门见山。
“方案没问题,看得出你费了不少功夫。如果起诉,我能拿到钱吗?”梁总扶了一下眼镜道。
“我不敢,也不能给您打包票。但我觉得拿回钱的希望很大。就看您要不要试一试了。”姚远信心满满的看向梁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