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晚上十点多人才散尽,送走众人后姚远和吕亮瘫坐在椅子上,相视而笑。
“姚远,明天咱们就要开始接客了!”吕亮笑道。
“你是头牌,你打头!”姚远坏笑道。
“老雷呢?”吕亮扫了一眼律所问道。
“他岁数大了,下午吃完饭就撑不住了,早就回去休息了。”姚远道。
“姚远我想了下,下一步咱们得整合下资源,干脆把两个团队合并吧,业务上尽量减少内耗。”吕亮道。
“你有什么方案?”
姚远也考虑过,两个团队在一些业务上有重合,要是还按照之前的做法,各做各的业务,大家可能就会陷入竞争,自己能赚的钱为什么要给别人!“利”字当头,两人很可能会产生合作裂缝。
其实律所的管理一直都是个难题。外行会把律师事务所当公司一样的管理,等运营上一段时间后会发现,管不了!一管就死,一放就不称心。
律师可以开办律所,但也不一定能管的了律师事务所,律所不像公司,管理模式可以通用,公司的员工好管理,但想管理律所的律师却不那么容易。
律所如果全是工薪律师相对好管理,如果全部都是挂靠律师,也就是俗称的“提成律师”那就没法管了,只能靠律师自觉,但总有那么一部分律师是不自觉的,隔三差五的被律协惩戒委员会叫去“聊天”。
归根到底是人的问题,不是管理方式不够先进,是律师太难管。每一位律师都是一个具有个性的独立个体,都是独立办案,靠技术吃饭,这是由行业特点决定的。
管的太紧,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换个律所做。管的太松,个别律师会让律所暴露在风险之下。
自律师制度建立以来,由于律师的失误或者技术不过关,造成律师事务所被处罚,向客户赔偿损失的案例不在少数。
少则几百万,多则上千万或者几个亿,这笔钱对于大公司可能不算什么,但对于律所(不论大律所还是小律所)就是灭顶之灾。
君不见台湾地区着名的大型律师事务所--理律律师事务所,因为员工故意犯罪给客户造成30亿损失,差点害的这家老牌律师事务所关门大吉。
若不是理律律师事务所名声在外,经过多年的打拼,在信任的文化下积累的信誉得到客户新帝公司认可,最后双方也不可能达成一致,以近七千万美元现金和一千八百万美元的法律服务(十八年每年提供价值一百万的法律服务)来支付赔偿。
达维律师事务所与天威新能源控股公司的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争议标的5亿元,并且天威公司要求退回四百余万元律师费)整整打了五年,到了二零一九年才落下帷幕。
多年前京城也有一例,一家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房地产收购法律服务,因为失误造成了几百万的赔偿,当然律所和律师都有执业保险,即使这样三个合伙人也赔了几百万,最后导致律所解散。
二零二零年年底,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因为“五洋债”问题被处罚三千七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