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远能得到项目的份额,说明了吴少鸿对他的接纳和认可。
下午与吴大用一起去国外看项目的黄律师回来了,国内的矿产公司准备过完春节开始启动津巴布韦收购项目。
让姚远意外的是,吴大用并未拿下津巴布韦收购项目的法律服务,该项目被客户给了国内的一家头部律师事务所。这也印证了那句话,大项目找大所,巨型项目找头部律所。
得之吾幸失之吾命!姚远知道有些事是不能硬努的,否则容易伤身。见黄律师有些失落,姚远规劝了几句,让他去看新工位了。
整个津巴布韦收购项目需要的资金量比较大,收购金额折合成人民币约为一百八十亿元,客户自筹百分之五十,剩下的百分之五十将通过银行借贷的方式融资,但银行开会研究后,只同意给客户提供百分之三十的资金。剩下的百分之二十还得客户自己解决。
客户知道吴大用人脉广,希望他能帮助解决一部分资金问题,吴大用觉得这是个机会,便将姚远的联系方式告诉了对方。
姚远与众人在丰泽园吃的正嗨之时,突然电话响了起来。
“您好,是姚律师吧!我是某某矿产集团公司的融资部总监邵成。是吴大用律师让我跟您联系的,关于融资的事……”电话中传来一位中年男子的声音。
姚远听对方提到吴大用,立刻想起来下午快下班时吴大用打来电话说矿产公司融资的事。
“您好,我是姚远。你要是方便明天到我们律所聊吧!我一会儿把律所的地址发您。”姚远急忙道。
与对方定好了时间,姚远挂断了电话。
第二天上午,谷总如约将三千八百四十万元汇入了姚远的银行账户,当然这笔钱是经过操作的,省去了不少税费。
姚远收到款项后,连本带利将一千万借款支付到了钱大军的银行账户,汇完款后,然后姚远给钱大军打了电话。
钱大军知道姚远最近几年路子趟开了,赚钱的机会多,也没多问。
下午两点多,矿产公司的融资部总监邵成走进来中棕律师事务所的会议室。不一会儿姚远带着助理周慧走了进来。
“姚律师您好,我是邵成,之前咱们通过电话。”邵成说着将名片递给了姚远。
互相交换名片后,姚远与邵成聊了一个多小时,邵成介绍了本次融资的情况。本次融资矿产公司拟采用股加债的模式,小股加大债,矿产公司准备出让最多百分之零点二的股权,剩下的全部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方式融资,融资规模四十亿元。
但矿产公司的大部分好资产都被银行做了抵押,只有大股东在四环内的八套住宅楼、海淀区两套学区房和国贸商圈的一栋五A级写字楼的第十、十一层整层尚未办理抵押,还有公司持有的一些上市公司股票,姚远觉得如果少融点资金也许可以操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