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安松不知道的是,金志锐在离开悦来客栈后,又去了载溢那处空置的四合院,不过即使已经他将四合院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有看到黄金。
第二天,林安松一大早就退了房,前往集市,准备买一只马,前往天津。
如今大清朝虽然逐渐没落,但北京城的早市还是很繁华的,每天都有许多客商来往。
京城内,大镖局就有八个,另外还有无数的小镖局,这无数的镖局靠的就是那数不清的客商。
这个时期,货物虽然不如后世,但种类也是极多,其中主要的货物还是各地的特产。从其他地方低价买来,运往京城在高价卖出。
这个时候的马属于贵重物品,普通人家养都养不起,因此早市上卖马的却是不多。
林安松转了一圈,才看到有一人牵着一匹站在街边,边上立着一块牌子——售价一百两银。
对于林安松来说,这个价格并不贵,但对于一般人来说,这个价格就有点贵了,因此询问的人很少,很多对马有兴趣的,看了一眼牌子,摇了摇头就走了。
并不是随便一个人身上都有一百两银子的。而一百两银子买其他人的马,更是能买到五匹。
即使这匹枣红『色』的马看起来很神骏,在许多人看来,一匹肯定是比不上五匹的,除非是真正爱马的人。
林安松朝这人走过去,枣红『色』的马他还是很喜欢的,几种颜『色』他就偏向红『色』,之前给载溢换的比特犬,也是选择红『色』,而不是其他颜『色』。
身怀五百金的林安松,对于区区一百两银子,还是不放在心上的。
不过就在他要过去的时候,人群中却是突然有几人将枣红马围了起来。
“来,这马我要了,多少钱?”声音清脆如黄莺。
“一百两。”买马的男子显得沉默寡言。
“这破马也值一百两?这是五十两,接住了。”其中一个拿着扇子的男子说。
“砰!”卖马的沉默男子并没有伸手,一袋银子砰的一声落在地上。
扔出银子的男子扇子一盒,往手上一拍,脸上已是不满寒霜,道:“给脸不要脸是吧,小三,把银子捡起来,小四,把马牵走。”
“这是一百两银子,你收好。”有着黄莺般声音的女孩道。
“不,我不卖你们。”
“你刚刚不是还说一百两银子的吗?你小子敢消遣老子?”
黄莺般的声音,道:“善文,你别说了。”
“姐。”
“这匹马我很喜欢,你能卖给我,放心,银子绝对不会少你的。”
“我不想把小红交给你们。”卖马的男子说。
“为什么?你卖给我有什么关系?”女子皱眉,声音还是那么的清脆悦耳。同时秀目横了一眼欲要开口的扇子男。
“他会欺负小红的。”卖马男指着扇子男说。
听到这话,女子又是狠狠瞪了一眼扇子男,扇子男似乎挺怕女子的,缩了缩脖子,不敢多说。
“你放心,绝对不会有人欺负小红的,你就卖给我吧,我保证给它吃最好的草料,用最好的马槽,谁敢欺负它,我就剥了他的皮。”
“这……”听到女子的话,卖马男显得有些犹豫,一来他确实很需要这笔钱,二来他对自己的爱马感情也很深,如果不是迫不得已,他是绝对不会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