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尴尬,不知说些什么。
布庄的两个伙计各抱着几匹布,忙慌慌地,从后院到了这前堂。
而掌柜的,仍是一脸谄媚地,走上前,当即躬身向郡主行礼道:
“郡主,除了您之前订的两匹蜀锦,小民还有这几匹布,都是上好的云锦,您看看,有没有合您意的?”
武传宁拿起伙计手里捧着的锦缎布匹,只看了一眼,便扭头看向李正一,缓缓说道:
“掌柜的有心了,你这些布,倒是都极好,我一时也挑花了眼,不如,李郎君,你替我选两匹?”
“郡主恕罪,小生实在不知郡主的喜好,还是你自己挑吧……或者,让你身边的这个骆柔姑娘……帮你挑也可!”
李正一没想别的,只想着赶紧推辞,然后,早些离开这破布店。
“李郎君?”
还没等郡主回答,这掌柜的,没忍住,居然脱口而问。
“掌柜的,好耳力!这位就是李大才子,李正一,那首《定风波》,还有那首流传在街头巷尾‘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词,都是他写的!”
武传宁的脸上,竟然有了一丝笑容。
且她说这话之时,有一种在外人面前,炫耀自家夫君般的自豪……
“原来是李大才子……光临寒店,恕小民眼拙,方才不知是李郎君,故而多有得罪,万望公子海涵……”
这掌柜的,深施一礼,言辞恳切。
李正一向来不是一个“爱在小事上计较”的人,所以,他走上前,扶起掌柜的,宽慰道:
“无妨,再说了,我也没有你们传的那么邪乎,什么大才子……”
这掌柜的看上去,比早晨遇到的那个店家,还要激动,喃喃道:
“小民幼时,也曾读过几日书,知道作诗有多不易,只是不知,李郎君有如此才华,却还这般谦虚自持……在下实在佩服!”
刚拍完马屁,掌柜的就露出了一丝疑难之色,拱手悄声问道:
“李郎君,小民今日斗胆,有一个不情之请,不知您可否答应?”
“你说说看……”
李正一见他如此热情,也没有直接拒绝。
“小民冒昧,想求您的……墨宝!随便写点什么,都好……”
掌柜的仍是点头哈腰。
“墨宝?”
李正一有一丝犹疑。
他不知这掌柜的,是什么意思,也怕在某些事情上,横生枝节。
武传宁看出了他的犹豫,柔声说道:
“李郎君,何不应下呢?正好本郡主,也想讨要你的一幅墨宝,不如一并写了?”
武传宁说这话的语气,一半是试探,另一半,却是命令的口吻。
想了想,李正一决定写。
否则郡主那边,不好交代。
遂提笔,写下了八个字:
经纶天下,衣被苍生。
看似深奥的八个字,其实,也没什么别的意思,就是脑海里突然想起了这几个字,李正一便挥毫写就,送给了掌柜的。
掌柜的恭恭敬敬地接过这字,欢天喜地,如获至宝。
而写给武传宁的字,李正一有些头疼。
写点什么好呢?
这武传宁对他的心思,已经不是停留在“被赐婚”这么被动、简单的层面了,而是“非他不可”的意思了。
李正一看得透彻。
于是,大笔一挥,写下了这句诗:
落花有意随流水,
流水无心恋落花。
这句诗的言外之意,可以说是非常明显了,李正一就是想用这句话,来暗示……不,应该是明示武传宁,自己并无娶她之意。
可刚一落笔,武传宁就在一旁叹道:
“好诗!没想到,李郎君纵是随手一写,也能成如此佳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