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史那霄。
那可是草原上的传奇人物。
在如今的后突厥朝堂,甚至于在王室,都有着不可撼动的地位。
据说当年,若不是有阿史那霄的鼎力相助,默绰可汗的兄长也不可能如此顺利地,在十年之内,就用武力方式几乎统一了草原各部……
而且,那时候的突厥,是在被灭国的前提之下,复燃的死灰而已。
也就是说。
在后突厥的开国史上。
绝对不可能绕开这个人物……
正因不可磨灭的如此功绩,突厥可汗才赐予他皇族姓氏,并且拜他作丞相,还让自己的嫡长子阿史那侃,拜他为师,相当于太子太傅。
然而。
有些老话。
是这样说的:
树大招风风撼树。
人为名高名丧人。
兔死狗烹,飞鸟尽良弓藏……
再看这个功高震主的阿史那霄。
据说。
这二十多年。
在突厥草原上。
阿史那霄一直是一个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英雄一般的存在……
而且,最令人咋舌的是,他与突厥皇室之间的关系甚笃,甚至丝毫没有受到“飞鸟尽良弓藏”此类定律的影响。
数十年如一日。
阿史那霄,都是突厥皇族尤其是默绰最信任的人,没有之一。
作为一步步辅佐突厥王室走到如今一统草原之位的大功臣,说他功高震主也不为过,只是,他却很幸运,没有像历史上诸多开国功臣那般的凄凉下场,反而仍旧位极人臣、手握重权……
不得不说。
这倒也算是一段君臣美谈……
想及此,李正一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身旁的胡天韫,忽地有些感慨。
而此时的胡天韫。
刚刚才意识到,方才她已经不小心道出了自己的身份,遂后悔道:
“我怎么就说出来了……”
但很快,她就想通了。
反正都已经说了,既然已经无法挽回,那便破罐破摔,无所谓了。
稍顿了顿。
胡天韫一股脑儿地说道:
“没错,我就是阿史那霄的女儿!此番前来中原,也不全是我自己想来的,主要是被我阿塔给逼急了,才想到偷他的手令跑出来的!”
李正一更加好奇了,悄声问道:
“你阿塔如何逼你了?”
胡天韫一脸愠色,生气道:
“他要我嫁给不喜欢的人……所以,我一生气,就自己跑出来了,正好大胡子叔叔他们要来中原见大周皇帝,我就一路跟着使团,直到过了边境,才找到大胡子叔叔,让他带我一道来这中原逛逛的!”
听及此。
李正一笑了笑。
心里叹道:好熟悉的剧情。
突厥丞相阿史那霄的爱女,因为被父亲逼迫,要她嫁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就玩起了任性,悄悄偷了父亲的手令,来到中原之地。
稍过两秒。
李正一轻声问道:
“那你阿塔,让你嫁给谁?”
胡天韫毫不犹豫地回道:
“当然是皇子了!”
其实,皇子这个答案,李正一早就料到了,这很正常,阿史那霄想要稳固自己的地位,那必定是要有一些老套但很有用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