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然不像是一个人的作品。
庄语看着手上的平凡的世界,又想到之前张重的其他作品,不论是许三观卖血记还是受戒,抑或是边城,都没有强烈的个人风格。
不过稍想一想,也是,好像张重的风格一直都在变化。
这一点跟余冬雨倒是有点像,那家伙的风格也是多种多样,不过相对而言,张重这几条路走得都很成功,百足虫,每条腿都还没落下。
庄语拿着这本书,从早饭看到了午饭,又从午饭看到了晚饭。
李秀英有些看不下去了,唠叨道,“就算是书再好也不能这样看,咱能不能讲究个细水长流?你还以为你年轻呀,昨晚就睡得迟,今天起了这么早,中午又没有午睡,这样下去你这身体怎么吃得消?上次去体检医生就说了,让你少熬夜,一身的『毛』病,又是三高,又是转氨酶偏高,光是抽血都抽了好几碗了。”
“嗯,一会儿就休息。”庄语推了推眼镜,目光都没有挪动哪怕半分,依旧紧紧地盯着书在看。
“唉。”李秀英叹了口气,也就不再管他了。
同样情况的还有王忆他们,拿到书之后一刻都不带停的一直在看。
一百万字的小说,即便是看得很快,至少也得一天多,像他们这样想要一口气看完根本就是不现实的。
王孟也拿到本书,是他的孙子王克望送给他的。
老头子精力不济,看两个小时歇半个小时,进度赶得很慢。
就因为这一本书,让他的保姆如临大敌,她紧紧地跟着老头子,手里还带着闹钟,一旦老头子看书超过定好的时间,她就算是抢也要把书抢过来。
这不是害人么,保姆心里有些埋怨送书过来的王克望,同时也埋怨着写书的人。
也不知道这书到底有什么好看的,这人就跟上瘾似的,不看还不行。
跟其他几位稍有不同,余冬雨毕竟年轻,精力也旺盛,看了一天的书不仅脸上没有疲态,反而越来越精神,而且他看书的时候,还不时地拍着桌子,为书中的情节呐喊拍案。
七十年代对余冬雨来说有些模糊,而且这家伙从小家里就殷实,倒没多少感同身受,只不过书里面构建的那个平凡的世界却依旧能触动到内心深处。
这样一本全景式小说,在多线的叙事条件下,张重依旧能够把人物拿捏到位,可见张重的功力。
侠骨柔情的金波,聪明勤恳的少平,敢作敢为、风风火火的田晓霞,乖巧伶俐的兰香。
余冬雨被书里面一个一个鲜明的人物吸引着,他爱着,也恨着,他憧憬着,也惋惜着。
太多的感情交织在一起,在这字里行间之间,最终这一切却又归于平静。
看到最后,余冬雨似乎明白了书名的意义。
有坎坷,有希望,有奋斗,有失落,这一切波澜壮阔,却又如此平凡。
平凡的世界,平凡的人,恰恰演绎着最动人心弦的故事。
生活,大抵如此。
第二天,小年来了。
其实有些地方已经过了小年,并不是每个地方的人都是二十三过小年的。
胡慧芳本来想要叫许雨涵过来一起过小年的,不过许雨涵的爸妈已经从金陵回到江阳,小年也就过不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