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一地的真迹,我是不是随便拿一张下辈子就不愁吃穿了?”看着地上的字,胡世杰开玩笑道。
“节约一点,大概是够了。”
“多节约才行?”
“大概是天为被,地为席,每天馒头白水充饥。”
“那还是算了,不过你这么多书架上的书都看过么?除了图书馆和书店,我还是第一次在一个人家里面看过这么多书。”
张重笑道,“想什么呢,当然不可能都看过,这么多书,我就算是精力再旺盛也不能现在就看完。”
他看着这一排排的书架,想着胡世杰是没见过刘风的书房。张重第一次去刘风家的时候,他的书房有两个巨大的书架,这段时间又添了两架,估计他的书房得有上万本书。
而且张重书房这些书,有很多都是刘风送来的,所以他都没看。
平时偶尔拣出来一本读一读,也不过两三个星期才能看完一本。
一个人如果一生能看过几千本书,就已经算是博览群书了,当然也有些变态,比如在地球上最出名的一个英国勋爵,据说他将自家的七万册图书都看了个遍,而且还做了大量的笔记。
七万册图书,平均一册书两万字也有十四亿字,就算有三万天都在看书,每天也要看接近五万字。
先不说一个人一生能否有三万天看书,就是平均看五万也不是件简单的事情。据说他读书不是速读,而是总会在余白处用铅笔写上小字,都是各种意见和校勘,几乎每一部每一卷上都有。
可以说这个人一辈子其他事情没怎么干,天天就是在看书了。
后来传闻有一个老奶奶可能超过了他,因为这个老奶奶光是在亚马逊上有史可查的记录,她就购买并且评价超过三万多本书。
当然她的读书方式也被人诟病,因为太快了,看的都是些言情类的“低俗”小说,而且看得似乎看得也不太认真,因为她在亚马逊上给出的评价也总是不太准确。
有人说她只是有强迫症而已,但是大家还是觉得这样一个老人家不管怎么说保持着看书的习惯还是好的。
张重有时候也会莫名其妙地有些遗憾,因为这个世界上的书实在太多了,其中很多都是非常好的书,可惜人的生命实在太过短暂,根本不可能把所有书都看完。
而且越是读的书多,就越觉得自己读的书不过是世界群书的冰山一角,不足道也。
“你要是有喜欢的书,可以拿些回去看。”
胡世杰连忙摆手,“老哥你可饶了我吧,专业课的书我都懒得看了,哪还有心思看这些书。实话跟你说,之前想着你是我表哥我要支持你一下,野心勃勃地去买了一本《许三观卖血记》,看了一段就看不下去了我不是说你书不好看啊,只是我真的没这个文学细胞。”
“我听懂你想表达的意思了,也就因为我是你表哥,你才给我个面子买了我的书的,那我可真要多谢你了,要不我把你那本《许三观卖血记》回购回来?总不能让你花冤枉钱啊。”
“那倒是不用,因为这本书我卖给同学了,原价卖的,一分钱没多花。”
张重对自己表弟竖起了大拇指,“你这小子有点东西,走吧,书房已经看过了,我带你上三楼去。”
“别啊,我侄女画室不是在二楼么,我去看看。”
“行,我带你去看看。”
两人又辗转去了的画室。
看着画室摆着的那些画,胡世杰说道,“才六岁吧,这画画得那是有模有样,小孩子是要学一门艺术,等我以后结婚生孩子了也要给他学个什么,不管是画画还是音乐,他爸爸没什么艺术细胞,他可是得加加油。”
“舅妈说你生活没有计划,我看你不是挺有计划的,这都开始考虑生孩子的事情了。”
胡世杰拿着一幅画端详着,“也不能算是计划吧,只能说是一种闲来无事偶然冒出来的莫名其妙的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想到的畅想。”
“你以后别说你没有艺术细胞了,你这个长句就用得很溜。”
“怎么,我是不是也有写小说的天赋?”胡世杰嬉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