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
张重看着刚刚抽到的新书,有些意外。
之所以意外,是因为他昨天刚刚在街边的垃圾堆看到两条狗在打架。
他对狗的品种不太了解,不过看那两条狗的样子应该都是泰迪,一只大点,站起来能到成人膝盖的位置,另一只就要小巧很多,也就比张重的脚长不了多少。
但是这场狗仗的结果却出人意料,最终那条看起来还算体面的大狗败下阵来,叫了两声扭头跑了。
小狗只是看了大狗一眼,就心安理得地占领着它守护住的那片领地。
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
人跟人是这样,狗跟狗也是如此。
这条小狗,或许曾经也是某个爱心人士的心爱宠物,由于一些不可知的原因,它最终成为了混迹街头,以翻垃圾堆为生的流浪狗。
它曾经也过着锦衣玉食,每天只要摇着尾巴就能吃到可口的狗粮,晚上睡在温暖的房间里。如今一切都不一样了,除了那个垃圾堆它一无所有。
或许也是因为这样的无路可退,它才能爆发出以命搏命的气势将大狗吓走。
张重忍不住设想过这条小狗的命运。
那个垃圾堆是后面小吃街的产物,这在现代化的城市里面并不多见,听说这条小吃街过些日子要拆了,那时它将会失去自己的领地。
当然,可能撑不到那个时候,城市管理部门就会将它带走。
但是它爆发出来的能量却让张重印象很深。
所以今天忽然抽到《野性的呼唤》令张重有些意外,或许这两件事情中间有些什么关联?又或者是单纯的巧合?
张重也只是稍微惊讶一番,并没有太过纠结这个问题。
书已经印在他的脑海当中,随时都可以弄出来。
杰克·伦敦是一个很有争议的作家。
他家境贫寒,八岁的时候就不得不跑到牧场当牧童谋生,后来又陆续当过报童、码头小工,帆船税收,麻织厂工人。
他还曾因为“无业游荡罪”被逮捕入狱,坐了几个月的牢。
这样颠沛的生活,让他练就了一身浑胆。
少年的他就是个小流氓,偷窃,打架,甚至还烧毁过别人船只。
但是他这个人吧,又特别爱读书,即便是在如此艰苦的环境下,也读了大量的着作,据说他九岁的时候就已经熟读华盛顿·欧文写的西班牙旅行记《阿尔罕伯拉》。
如果抛开他所做的那些混账事,把他放在任何时代,都是人人赞颂的少年天才。
更为传奇的是,这家伙性子跳脱,他曾经靠偷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为生,但是后来又跑去做了巡警反过来追捕偷蚝贼。
他最终活成了自己讨厌的样子……
杰克·伦敦一辈子也没有活成别人眼中的伟岸君子,四十年的短暂人生中,他经历了很多常人没有经历过的东西,黑暗的,壮阔的。
也是这样的人生经历,才使得他的作品往往能让人感受到对生命本身的崇拜,以及对生命、生存的意义追求原始形态与精神自由。
张重想到杰克·伦敦的时候,也会不自然地想到摇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