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重笑着摇了摇头,走进了对面的书房。
他掏出随身带着的fake钢笔,打开笔记本,在抬头把今天的日期写了上去。
这支钢笔还是沈健当时送给他的,不得不说,好钢笔就是耐操,这支钢笔用了这么久也没什么磨损。
不过他也在考虑是不是要再买一支钢笔,这样老是用一支钢笔,总会用坏掉的。
现在这支钢笔已经不仅仅是支笔这么简单了,它在某种程度上也代表着张重跟沈健的友谊。
写下日期之后,张重提笔在纸上沙沙地写了起来。
今天去看了卢光华之后,他忽然想把卢家的事情写下来,这种冲动埋在心中越来越强烈。
他甚至不用刻意去构思,脑海中已经把故事给拟好了。
其实也不能说是拟,因为这都是真实故事,他只是根据卢家的故事做了一些共情和联想。
“徐属生躺在床上,看到胡福至的脸,忽然想起了徐晓飞。十多年前,胡福至和徐晓飞曾在这间房一起玩耍过,那时候他们才是十几岁的孩子。”
“那时候他应该在院子里面干着什么活,平时他不在家,徐晓飞也在上学,家里就剩下孩子他妈一人,有些活女人干不了。这次在家也待不了几天,工地离不开他。他喜欢工地,也喜欢家里,他喜欢在工地待一段时间,再回家待几天。老板指着他干活,妻儿指着他挣钱,但是总不能在一头待时间太长。假如在工地待太久,人会累。假如在家待太久,也不好,哪里不好也说不上,就是不好。”
“回工地的时候,到饭点工友们就会端着饭盆过来,他们知道,老徐只要回家肯定要带菜过来。老徐的媳妇是个会忙事的,地里面的活没落下,锅上的事情更是出人意料的好。”
开头张重用了倒叙,用卢光华(徐属生)的视角进行了回忆,讲述了他们家的大概情况以及他在工地里面的生活。
一直到卢光华从工地“逃回家”,后来在除夕的时候心梗入院卧床不起。
这中间张重用了大量的心理描写,也有些意识流的感觉,这是因为张重最近一直在研究意识流。
到了后面,视角突然变化了,变成了徐属生的儿子徐晓飞。
同样的大量心理描写,一直到徐晓飞自杀。
等到徐晓飞死后,视角就转移到了徐晓飞的母亲吕英梅那里。
如果这个小说中哪部分最具有意识流特点那就是最后吕英梅的视角了,在吕英梅的视角中,后期已经没有时间和故事线的概念,完全随着她自己的意识流动。
其实都不能说是流动了,应该说是跳动。
吕英梅的意识在后期出现了一种割裂感以及混乱感,就像电影镜头一样,一会儿拉得很远,一会拉得很近。一会静止不动,一会儿左右摇晃。
如果不是前面两个视角铺垫了不少,张重怀疑最后吕英梅的视角一般人看不下去。
张重为了找到吕英梅的那种混乱感,尝试模仿精神分裂者的那种状态,但是最后精神分裂者的状态没找到,却在极度困倦的时候吧吕英梅的部分给完成了。
他在迷迷糊糊的情况下完成了这个部分,本以为写得不行,不过效果却出乎意料的好,他竟然在自己迷糊间写出来的东西中感受到了混乱和割裂。
这部小说张重纯粹是用纸笔写的,大概写了八万字,花了他两个多星期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