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堕尘仙子,连买菜的地都不知道,没有货源,怕不是要赔死。
有两世经验的林枫,相当清楚,什么叫苛政猛于虎。
大魏律法严苛,但谁也确保不了,每一位大魏官员,都是公正廉洁的。一旦遇到酷吏,届时没有本钱应对危机,那又是凭借杨凌薇实力逃亡,一事无成。
“买个小杂货铺吧。”林枫想了想,保本还是非常重要的。
“小杂货铺?那我做什么?”
“什么都不用做啊。你只需要像一个老板娘一样,坐在柜台里,收个账就行了。”
“啊?”杨凌薇不乐意了,“这也太无聊了。”
“无聊不好吗?”林枫也是无语,“你这还没事找事。无聊代表什么?无聊代表你有极多的空闲时间,可以去做别的事情。
咱们主要目的是站稳脚跟,不是真做生意。你要是开个饭馆,每天不用干别的了,光做饭就把时间消耗完了。”
“噢。说的也是。”
“并且也正好。咱们雇十个人打通货源。小本生意,投入比较低。”
商量好了,两人选了一个比较好的位置,当场准备强行收购。
经过一番极限拉扯后,失败了。
街边一角。
“这也太贵了!要五百上品灵石,他怎么不去抢?!”杨凌薇没绷住,直接跳脚吐槽。
“贵也是正常,强行收购,人家得当场卷铺盖离开,自然要面对坐地起价,这确实是自讨没趣。”林枫看了看这个繁华,位置地角极佳的商铺,略有遗憾道。
但正常商议又不可能,谁能放着好端端的生意不做?
繁华的商业市坊是拿不下了,只能退而求其次。
“现在重选目标,富人区和贫民区。你选哪个?”林枫想了想问道。
“这两个都有啥区别?”
“富人区,每天平和。挣得多。治安保证,大魏的小官,态度也会比较好。
两个的缺点,第一,投入成本高,第二,你太漂亮了。被人盯上,因为咱们的目的,不可能暴起反抗,只能灰溜溜跑路。而那种地方,出不正经的富二代,官二代,这种人的概率很大。
贫民区,恰恰反过来了。治安混乱,挣得少。小官欺负人的情况遇到的概率很大。
但优点就是,第一,投入成本低,大隐于市,行动自由。第二,你的武力值极高,去了说不定就是一朵霸王花,能把任何看着不顺眼的人按着打。”
杨凌薇毫不犹豫选择了后者。
洪城的不成文的顺口溜道,东富西贵,南贫北贱。
贱这个字属实有点让人听了耳朵不舒服,林枫和杨凌薇不约而同选择了城南。
在城南,林枫找到了一个地角相对较好的一家杂货铺。
虽然地角较好,但也只是相对。整体是在贫民区。并且只卖普通人的杂货。价格自然不然与先前繁华地段的商铺与之相比。
当场购买,只花了两个上品灵石就搞定。还带了一个二层小楼加后院。
商议完毕,屋契一签。林枫来了一句,可算有个家了。然后继续和原老板打哈哈。
杨凌薇心里突然美滋滋的。她听到了林枫话中的一个字,家。
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幸福滋味,家的滋味。
这就是她和林枫爱巢。突然觉着,修真也没啥意思,还不如和林枫在这,和他过一辈子,挺好的。
甚至,生个娃娃,相夫教子,白头到老······
杨凌薇在想入非非,都乐呵出神了,林枫却是非常无语。
屋契确实签了,但这东西需要到楼店司盖红才行。用前世的话,就是房产证盖钢印和印花税票。一切手续得官府承认才行。
林枫没辙,金铃银铃这一对姐妹,还等着他,事情不是一瞬间就能解决的,时间也或许够,但林枫除了对杨凌薇,其他地方根本不敢浪费时间。
杨凌薇都美滋滋了,林枫也不是她肚子里的蛔虫。哪里知道她想的什么,只能让她在那自来美,他和原主去办盖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