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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子接过他递过来的凉茶“咕嘟咕嘟”地喝了两大口才狐疑道:“太简单了?”
顾临风点头,“这个孩子字虽写得不好,倒是脑子活得很。”
老夫子将信将疑,“真的?”
“真的。”顾临风笑着点头,“您如果信得过晚辈,就放宽心,由着她,她比咱们更想去南韶,该认真的时候她会认真的。”
虽然陆熹一直对去南韶参加四国大赛表现很无所谓,可去可不去的样子。可是他知道,她想去,而且有目的的想去。
老夫子面色犹豫,半晌看向他,语气有几分赌气的道:“反正你才是四国算术大赛的负责人,最后若是因为这个陆熹输的太难看的话,责任也是在你身上。”
说完他就撑着双膝笨拙的起身离开,他年纪大了,不懂这些年轻人了。
顾临风送他到门口,才折回,重新拿起册子,看着上面凌乱的字迹,犯难起来。
半个时辰后,陆熹出现在他面前。
他把册子推到陆熹面前,有点难以相信地问道:“陆熹,你、你这些年写过字吗?”
陆熹点头,“写过。”
顾临风又问:“有喜欢的书法家吗,可临摹过?”
陆熹摇了摇头,明白他的意思,道:“我用不惯毛笔。”
顾临风不解,仔细斟酌她的话,“什么叫用不惯毛笔?”
陆熹低头从腰间取出一节如她中指般细和长的东西来,像小木棍。
她举着小木棍,“我习惯用这个。”
顾临风满眼好奇,抬手接了过来,细细打量。
陆熹替他取下笔套,她习惯随身携带一支铅笔,为了防止铅笔弄脏衣服,她去首饰店找了一支便宜的空心铜簪子,切割后当做笔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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