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士们在惊险的战斗之中挥洒着他们的汗水、鲜血、信念,与狼群的厮杀从未停歇。
鲜血将大地染成红色,这早已不是投石与投矛的比赛,有了头脑的狼群作战能力宛如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
纵使在场众人之中没有一位是易与之辈,可面对有了战术配合的狼群,猝不及防之下也只能被狼群的反扑打的狼狈不堪。
远在观众那一边,所有的观战者皆因为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而慌张起来,按他们的国王所说,这群野狼应当是从狼群之中被分离出来不存在头狼的猎物。
可现在的事实却是,狼群非但不是没有头狼统领的乌合之众,反而还有着一头身经百战智慧不低的老狼作为头狼统领着狼群。
就是这种危机关头,国王不仅没有派出军队前去支援,反而还端起了酒杯津津有味的将这场惨烈的厮杀当做了一出好戏作壁上观。
若是换在华夏,恐怕在场文武百官都将对皇帝离心离德,可问题是这里踏马的是阿尔斯特——一个战士一天不干架就会浑身蓝廋的好武国度!
国王的冷血愚昧非但没有遭到众人的谴责,反而还被曲解为是国王对诸位战士抱以信任因此才不派兵援助。
这也是为什么齐无策宁愿抛售家业跑到北方荒芜之地白手起家的原因——他宁愿自己花时间去教化那群北方偏远地区的野蛮人,也不愿和一群霸蛮思想已经根深蒂固于脑海之中的阿尔斯特人待在一起。
没有支援,战士也不害怕,马被咬死了就跳下战车冲入狼群,肚子被狼爪划破就随手堵上继续与狼群战斗,配合上那早已被狼血染的猩红的草原,白日之下宛若一群疯魔乱舞。
脆弱的投矛根本不足以作为兵器抵御野狼的爪牙,可战士们的力量何其大,哪怕是将投矛当做一次性的棍棒挥舞,也能让袭来的野狼碰着就死。
像是弗格斯这样的强者,其驾驶的战车已被其从马上拆下,高大魁梧的身躯配合着那具身体之中无可匹敌的神力,庞大的战车硬是被弗格斯舞的虎虎生风、收放自如。
狼群之中弗格斯就像是一个人形的绞肉机,凡是敢于靠近其身边的野狼,没有任何一个能留下完好无损的尸体,有着弗格斯在场其余任何战士与其相形见绌。
“所有人!向着我这里靠近!”
弗格斯大吼一声,手中战车对着地面猛然砸下,那足以撼动山岳的力量砸在地面升起的冲击将附近所有的野狼震的支离破碎。
阿尔斯特原本的国王本就是弗格斯,虽然后来因一个女人被骗了王位,但其身上仍然是拥有着不可质疑的领袖气质。
此时一声令下,诸位战士也是毫不犹豫的且战且退着,以弗格斯为中心逐渐靠近着。
弗格斯用领袖的气势慑服了所有的战士,而他却不知,因为他的这番举动,某位国王的心彻底的冷了下来。
自古无情帝王家,被权利的所迷惑而丧失情感的王者,自古以来了就不是稀缺品种,而康奇厄伯正在此例。
身为阿尔斯特的国王,康奇厄伯又怎能不担心弗格斯,纵使弗格斯从未对阿尔斯特的王位表现出过觊觎之心,可对方到底是曾经的阿尔斯特国王,只是因为他母亲的计谋这才让他得了王位。